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伪装失忆第1章(第5页)

刚刚路过的时候,禾沐看到桌上的协议书封面,上面写着“人身权归属协议”

几个大字。

不得不说,小孙总的玩儿法还挺清新脱俗。

这种协议,几乎没什么法律效力,不过是用来羞辱人的东西。

如果穆青染愿意开口求求她,她或许会大发慈悲帮忙解围,求她,总比给没出息的男人当情妇容易多了。

禾沐心想。

房间里安静得可以听到秒针走动的“滴答”

声,房间里的人都跟看戏一样看着站在房间中央的人。

其中几个名媛不约而同想到一块儿去,最好穆青染被孙总收了,也省得去祸害其他青年才俊。

这几个人看不惯穆青染不是一两天了,三十岁的老女人,还整天勾引男人。

穆青染走到哪里,就会自动成为哪里的焦点。

南城最出名的纨绔公子仅见过穆青染一面,就一下子转了性子,立志要当良家妇男,只求穆青染能看看他。

这就离谱!

而男人们的视线,则更多在偷瞄坐在边角的禾沐。

这里除了孙总,其他人都没见过她,更是没见过这样的绝色。

但从孙总的态度就能看出,这姑娘是个有背景的主,谁也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只瞄了几眼,又重新看向穆青染。

是兄弟就该有福同享,等孙总玩儿腻了,或许他们也能跟着沾沾光。

穆青染这样事业有成的女人,征服起来会更有成就感。

禾沐轻抬眼皮,在房间里扫了一圈,从面部表情就能看出这些人心里在想什么。

想吐的感觉更加强烈。

哪怕是在这样的境况之下,穆青染仍是那副熟悉的淡然模样,好像周围人怎么想,都与她无关。

几分钟过去,她没有点头,却也没有拒绝。

哪怕是朝夕相处的那些日子,禾沐也感觉自己从来没有真正读懂过穆青染,五年不见,更加读不懂了。

禾沐很讨厌这样的穆青染,非常,非常,讨厌。

禾沐无意识地用食指指甲盖剐蹭大拇指指腹,细嫩的皮肤很快变红,好像感觉不到疼似的,甚至有越来越用力的趋势。

终于,穆青染唇角浅弯,薄唇轻启:“孙总开出的条件的确很诱人——”

话头刚起,禾沐倏然站起来,走到矮几边,拿起上面的纸质协议,看都没看,直接在甲方一栏签下自己的名字。

她唇角扬起讥讽的弧度,将协议举在手里晃了晃,看着穆青染的眼睛,话却是对另一个人说:“孙总,要委屈你割爱了。”

她没有征求穆青染的意见。

玩物怎么会有选择的权利。

※※※※※※※※※※※※※※※※※※※※

好几个月没开文,希望大家没有忘了我呀~

一直想试试写年下攻,希望禾三木能扛起妹攻大旗。

老规矩,第一章24小时内留评都有红包~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