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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线美国的孩子1985年8月14日强强(第5页)

首先我问为什么不让我接替巴克斯特,完成刺杀任务,但她说不行,你首先要赢得这个资格(对,我注意到了她说“首先”

,只是随口一提,但意思很明确,接下来还会有其次再次和天晓得随后的多少次)。

纽约有个牙买加人我必须去做掉,今天是我戴罪立功的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这是她的夸张用词,不是我的——老天在上,我是基佬。

她没有给我他的体貌特征,只说他是黑人,身上很可能有枪。

棕西装补充了他的住址和最基础的行为特征。

1980年的某一天,他和一个自称大爱医生的古巴佬突然冒出来,很快站稳了脚跟。

格里塞尔达不跟他妈的古巴佬打交道,她只有把他们杀个干净的兴趣,因此与古巴佬和牙买加人合作的命令肯定来自麦德林总部。

他就这么大摇大摆闯进来,好像他已经成了迈阿密的主宰,他的想法是将牙买加用作哥伦比亚和迈阿密之间的中转站,现在这个时机恰到好处,该死的巴哈马人把运输线路搅得乌烟瘴气,而且还偷吸自己的货物。

格里塞尔达发现牙买加人同时在为卡利集团效力,这他妈就完全是一团乱麻了。

不过麦德林觉得牙买加人还不错,甚至表示尊重他们的指挥链。

她和他们合作过,她不喜欢他们的做事方法,但无法拒绝上头的命令。

听她和我说话的语气,就知道她不喜欢被两个黑帮夹在中间,一边控制从哥伦比亚到美国的船运,另一边在街头分销小包装的快克。

棕西装说牙买加人接受过中情局的训练,多半是胡说八道,但我还是要多加小心。

&esp;&esp;总而言之,他在纽约,有人想要他的命。

她没有透露这个“有人”

是谁,但说得很清楚,肯定不是她。

我只是个送信的,她说。

实话实说,我并不在乎,只要能拿到钱,我根本不想知道一个人为什么想做掉另一个人。

她把所有人赶出厨房,但三句话不离那个牙买加人。

她说按照她听说的,他这个人开不起玩笑,永远分不清别人是在打趣还是认真的,结果是有一次他崩了一个家伙,就因为那厮说他的厚嘴唇天生适合舔ji巴。

谁知道呢,白鬼子,你说牙买加人看《杰斐逊一家》会不会笑?《三人行》呢?我跟你说,那家伙从来不笑。

&esp;&esp;总而言之,有人要他死,事情和生意无关,因为他是一把生意好手。

杀人命令来自权力高层。

权力台阶越往上,逻辑就越难理解。

格里塞尔达停了下来,下嘴唇微微颤抖,张开嘴正要说什么,还没说出口就戛然而止。

她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对劲,她想谈但不敢谈。

那是超出他控制的事情。

鬼魂从牙买加来,去纽约追杀那家伙。

总之就是有人要他死,无所谓怎么死,但我只有一天一夜——也就是到今夜结束。

最好在他家里干掉他,目标在家里会放下戒备。

她说他多半会在家里一直待到深夜。

他的住处很可能有许多打手保护,因此只能以狙击方式刺杀他。

&esp;&esp;总而言之,我只想摸进去、干掉他,然后溜掉。

这小子惶恐不安,看看我的钱包,看看我的枕头。

我已经把枪放了回去,我不知道小混蛋到底想干什么。

&esp;&esp;——你到底还操不操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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