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拟看了看身边女人,表情为难:“我可以不说吗?”
卫青媛:“当然。”
但卫青媛没有完全放弃:“那这位姐姐,咱二十二了,不上学了,成年人,能告诉我为什么选择写情书吗?”
写情书倒不是因为别的,就是美术专业出身的她,怪毛病多,仪式感比较重。
林拟觉得这是一件很正式的事情,心意做铺垫,情绪是重彩,信纸背页的那朵白玫瑰,就着墨手绘了两天。
“你不懂。”
林拟为自己开脱的声音不大,心不在焉的信手捻转了下桌上的酒杯,视线依旧重新放到她刚刚放过去的那封信上。
还依旧原封未动。
“”
卫青媛彻底放弃,转身准备冲服务生招手,让人给来一杯免费的白开水润润喉。
接着余光便看见林拟视线直直的定在了那,手下捻转杯子的动作也跟着停住。
什么情况?
卫青媛察觉到不对劲,抬起的手落下,再次顺着人看过去,陈景被沙发卡位阻挡着的位置,只看到他席间伸出的一只右手,骨节修长完美,很配他的那张脸。
而林拟刚刚放过去的那封信,就在那只手中,接着,被轻易揉皱,然后连同手边几张用废的纸巾一起被他很随意的、一边跟旁边人谈笑,一边无意识般同垃圾一起,全部丢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台上乐队重金属击打的依旧喧嚣,而林拟周身像是隔了消音的隔层,握着面前酒杯的手也跟着瞬间失温。
“”
卫青媛见状已经到嘴边的玩笑调侃话噎在了那,转而变成安慰:“追人嘛,得有点耐心,不能心急。”
林拟没有心急,她暗恋了陈景两年,如果心急,不会等到现在。
两年里,她自认,情绪并没能藏得很好,周边的人多多少少也都知道点她的那些心思,更别提陈景了。
所以虽说是暗恋,倒不如说是暗暗的明恋。
前段时间甚至还有人在卫戍茂面前故意开她玩笑说她这是女大不中留,芳心萌动,两家庆功宴会上看见陈家的那谁谁谁眼睛都是亮的。
至于写情书,林拟算是将自己隐晦已久的心思在陈景面前捅破那层窗户纸搁到了明处。
但刚刚信封他当没看见似的随旁边纸巾一起揉皱丢掉,明显将她这点心思重新打入了黑暗。
林拟眼睫微动,端起酒杯将杯中的酒又抿了口,看了眼面前桌上刚刚还被划为赌资那份小甜点,莫名就成了讽刺。
然后故作轻松的拿过包包挎在肩头起身,另一手扯了下还在座位上没动的卫青媛:“青媛,走了。”
卫青媛抬脸看看人,人面色平静无波,看上去没什么变化,也或许是隐藏的太好。
拿过包跟着起身,同时将桌上唯一消费的饮品仰头一饮而尽,毕竟这地儿东西是真的贵,不喝可惜了。
-
两人一同回到住处,是林拟工作后在市区同人合租的一套公寓。
林拟进门翻开手机便看见卫戍茂发来的一条信息,说晚上他庆生,安排在西郊别墅区旁有名的云扬餐庄,让她一定过去。
那一片是北城有名的富人区,林拟首先想到的就是周宅。
不过云扬餐庄位置要更偏一点。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