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章 秦广王来了(第1页)

四个人类,唯有卑鄙无耻的风星乾一个人吃饱了。

苏轼也早就带着他的父亲弟弟、李清照和黄庭坚去餐厅尝试现代人的啤酒,几个小孩鬼也跑去前院拍球了。

向阳家里,这个中元节可谓热闹非凡。

一直到黑白无常来了,这事才终于告一段落。

并不是皇帝们怕两位鬼差,而是丢不起这鬼脸。

更何况两位鬼差身后还跟着一位秦广王。

“这可真是难得啊,老秦,你竟然来人间了?是今天中元节,你终于不忙了吗?”

苏轼似乎跟谁都能打交道,朋友上至十大阎罗下至普通小鬼都有朋友。

“不是,昨天黑白无常找到我说人间出现了一个早夭却活着的人,身份似乎有问题,所以特地来查一下,是不是用了什么邪法留在人间。”

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用了邪法留在人间的向阳:“……”

你这样我好为难,我到底要不要站出来?

苏轼倒是相当热情,一把把秦广王抓到向阳的面前,“哦,你说的就是他吧,这人身上阴气跟怨气比下面的鬼还重,也不知道是怎么当人的,你赶紧看一下,如果方法可行,说不定我也能在身上试一下,我早就想离开这个破地方去其他地方看看了。”

秦广王:“……”

你可以不把你后面的目的给说出来的。

向阳:“……”

呵呵,很抱歉,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怎么当人的。

秦广王仔细打量着向阳。

“阴气怨气都很重,你照理来说应该是一只厉鬼才对。”

那太抱歉了,我是个如假包换的人,虽然不知道是活人还是死人。

秦广王也跟之前谢必安一样伸出手,然后一本书就出现在他手上。

书的封面是五彩斑斓的黑,显得相当庄重,侧着一点看会觉得封面五光十色,就像乌鸦的羽毛一样。

对比起来忘川书就一种血红色就显得单调多了。

秦广王翻到向阳对应的位置,看完就沉默。

【新魂,腹中夭折,无功无罪,没到地府报到。

新魂的意思就是这是一个新形成的灵魂,并不是轮回转世的灵魂,因为还没出生就死了,所以并没有功德和罪过。

不过哪怕是胎死腹中的,只要坐胎了就有灵魂,所以死后也会到地府,尤其是这种新的还没形成意识的灵魂,根本不需要鬼差去勾,死后自动就会到地府报到。

而且胎死腹中的婴儿身怀怨气的话,一般会变成婴灵,找害死他的人复仇,哪怕是父母。

秦广王又看了看向阳。

这人到底是怎么做到死去的灵魂依然在肉体中像人类一样成长的?

还有那浑身的怨气又是怎么回事?这都没让他成为婴灵反而像人一样长大?

“有点不对,我再查一下你父母的。”

秦广王摇了摇头,连忙再问了一下向阳父母的信息再翻一下功德簿。

看了一下又愣住了,不死心又翻了另一个的,结果又愣住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