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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取读书博古通今,通览群书,下笔写文章却应该字字珠玑,惜字如金之意。
书斋的名字是楚蔷生起的,书斋上挂着的匾额也是他亲笔写的。
这三个字象征了一段师生情谊,只是,字写完,这段情谊却戛然而止。
因为书斋的主人并没有如同楚蔷生预想的那样,成为一个文人心中较为合适相宜的亲王,——远离朝局,清贵,诗酒山水,随时可以归隐林泉。
雍王在宴宾客。
王府总管卫锦强自镇定,穿过人群,在他耳边微语了几个字,越筝脸色都没有变,只是一手拎起来酒坛子,撕开封印,和旁边的客人斗酒,不一会儿,他不胜酒力,醉的有些歪斜,卫锦名正言顺的令人将他架起,送到惜字斋。
越筝进屋之前,在书斋外面的湖水旁吐了一回,卫锦为他准备了冷水洗脸,后厨以青梅熬了一大碗醒酒汤,下人也端了过来,伺候越筝喝下,就这样,他进屋的时候,身上还带着一股酒气。
书斋中只有两个人,到不冷清,桌面上有好茶,冒着氤氲的热气。
皇帝的声音,“胡闹,也要有个限度。”
越筝却借着酒劲,不理睬这个声音,他脚步不稳的向赵毓走过去。
赵毓见他这样,连忙过来扶他,他一把揪住赵毓。
此时,越筝低着头,抓着赵毓腕子的手指又烫又硬,“怡哥哥,十四年未见了。”
——没有这么久。
不说去年那些不愉快,只说这些年,赵毓只要回雍京,总会寻找一个时机看一看越筝,远远的看一眼。
这很难,非常难,可是他从来没有放弃。
有的时候在猎场,有的时候在别苑,有的时候,甚至只是雍京街上,被亲王仪仗阻隔之后的擦肩而过。
甚至是,尹明扬作为“藩镇”
送往雍王府邸的冰炭敬,其中也会有赵毓准备的一份东西。
只是,这些又能替代多年的分离吗?
赵毓把他扶到椅子上,喂了他一口热茶,轻声问,“舒服一些了吗?”
十四年,对一个成人来说,也似乎可以算是半生了,何况一个五岁的孩子?
这几乎是一生的时间。
越筝抬头看着赵毓,非常非常认真的看着他。
他记忆中的祈王承怡不是眼前这个样子。
所有人都说如今的雍王权倾朝野,宠冠王朝,可是,如今的他与当年的承怡所得到的“娇宠”
相比,简直不值得一提。
那个时候承怡飞扬,承怡跋扈,承怡是大正宫一抹任谁也擦不去的颜色。
因为,他有足够的底气!
可是,当年的承怡也如同一汪清泉,一眼可以看到底,清澈,温暖。
不像现在。
越筝发现,自己根本看不透眼前这个人,一个名字叫做“赵毓”
的人。
“怡哥哥,你怎么走了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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