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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
前几天,李婷和张雪莉在街上碰到郝帅,郝帅便主动请了两人吃饭,后来又送了她们礼物,请求她们帮忙追求秦若诗。
两女都觉得郝帅人高帅气有钱,出手又大方,是大部分女孩的理想对象,撮合秦若诗跟他在一起那是成人之美,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加上郝帅许诺事成之后还会给她们送更贵重的礼物,既让室友获得爱情她们又有收获,何乐而不为呢?
可她们绝没想到秦若诗现在会是这种冷漠的态度,但事已至此,她们这时也只能硬着头皮点头说道:“对,我们都觉得郝帅是最适合你的人,诗诗,面对现实吧,那个李欢真的配不上你。”
秦若诗冷哼一声并不说话,虽然心里很气恼,但是她并不是那种会在人前跟别人大吵大闹的女孩,而且她现在对两个室友也没什么好说的,她倒是想听听郝帅那家伙又会说出什么话来,正好今天趁着李欢在做个了结。
这时,郝帅手捧大束的玫瑰已经走上前来,用他自认为最深情的语气说道:“秦若诗,我喜欢你,自从在食堂碰到你的那天起,我的心里就全都是你,我知道你有顾虑,我知道你害怕受到伤害,但是请你相信我,我是真诚的。
你知道吗,为了你,我准备参加《这!
就是篮球》的综艺节目,我要在节目的舞台上亲口告诉全天下,我喜欢秦若诗,我要跟她永远在一起。
秦若诗,做我女朋友吧,我对你是真的。”
“答应他,答应他……在一起,在一起……”
吃早饭的时间,食堂门口附近本就人多,不知道谁领头喊了一句之后,吃瓜群众便跟着疯狂呼喊起来,那声势还真挺浩大的。
李欢买好早点刚走出食堂就听到了这种呼喊声,当他抬眼远远看到一个比他要高的男生手捧着大束的玫瑰花递向秦若诗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懵住了,手里拿着的早餐吧嗒掉在了地上。
什么情况?怎么会这么巧?难道秦若诗是想要用这样的方式告诉自己没机会了吗?
这一刻,李欢是尴尬而又失落的,他转头慢慢走向人群,不愿再看到这一幕。
而恰恰这是李婷和张雪莉想要达到的目的,昨晚她们听了秦若诗和李欢之间的事后,她们就得出李欢要么不喜欢秦若诗,要么就是这个男孩内向自卑,不敢表白。
若是不喜欢秦若诗的人根本形成不了对郝帅的威胁。
而对于自卑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主动退出。
她们的计划貌似非常合理,郝帅配合的时间也恰到好处,可她们万万没有想到,秦若诗是那个最大的变数。
面对郝帅的表白,秦若诗冰冷地没有说任何一句话,也根本没有接郝帅递过来的玫瑰花,她的目光早已瞥到李欢尴尬而失落的眼神,这说明这个男生是很在意自己的,如果就这么让他离开,也许他真的就误解了自己,两人在一起的机会就更渺茫了。
暗恋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这一刻,原本如水一般的秦若诗爆发了洪荒之力,她朝着人群大喊一声道:“李欢,你喜欢我吗?”
这声音太大了,竟然压过了全场的呼喊声。
什么情况,难道今天求爱要反转?
吃瓜群众目瞪口呆,呼喊声顿时停了下来,大家都在人群中搜寻那个叫李欢的男生。
而李欢这时自然也听到了秦若诗的喊叫。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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