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南依梦根本就没有把这些地皮放在眼里,淡淡的来了一句,“丑逼!”
刚刚还在笑,就听见一句丑逼,一听就是骂人的话,以前强抢民女,那些女人都是凄凄惨惨的求饶。
这个太有意思了,一下子激起了他的猎奇心,笑的更猖狂了,“呵呵!
还挺野的,老子就喜欢野的!”
说着,又上手去摸南依梦的脸,南依梦这次没有退,直接把他伸过来的手捏住。
一个巧力又是声嘎嘣脆,刚刚人来人往有嘈杂声听的不真切,现在周围都是看热闹的鸦雀无声,听的可真切了!
嘎嘣脆的声音刚消失,随后就是惨绝人寰的猪叫声!
周围看热闹的人心里可解气了,恨不得拍手叫好!
下一刻,那个自称少爷的,忍着痛大怒道,“你们愣着干什么?过来抓住她,别让她跑了!”
剩下的几个地皮有些怕了,不敢上前了。
少爷见他们不动,又吼道,“不听是吧!
还想在这里混下去,就去抓住她!
小李子你去找我爸过来!
快去!”
周围看热闹的人为小姑娘捏了一把冷汗,虽说他们看着解气,还要在这里生活,得罪不起啊,没有一人敢出来帮忙!
南依梦听明白了,原来是地头蛇的儿子,难怪这么嚣张,脸色都没有变一下,冷声道,“要打,现在就打,不打就滚,别耽误我办事!”
周围的人唏嘘,这小姑娘也太大胆了吧!
几个地痞被挑衅了,肯定不服,一个个的像发疯一样冲了过来。
手里还拿着刀,刚刚的店老板都不放心,焦急的看着,他身体不好刚刚做了手术,帮不了忙。
南依梦一个抽身,跳过去把刚刚叫小李子的人制住了。
看他要跑去通风报信,会惹来更大的麻烦,一个扫堂腿那人就摔了个狗吃屎,牙都掉了几颗,满嘴是血,如果是晚上绝对的午夜惊魂!
其他几个又胆怯了,南依梦见状,这太耽误时间了。
换成了主动进攻模式,看准时机一个个的逐一击破,没有几分钟,地上倒了一地,都发出了灵魂的猪叫声。
看热闹的人心里那个爽哦!
太大快人心了!
好想尖叫,好想喝彩!
蘑菇店老板刚想去报警的,结果南依梦都给解决了,就没有必要了。
本以为都解决完了,哪知道还有一人鬼鬼祟祟的在人群里,刚要偷袭的时候,就被南依梦一个过肩摔,摔在地上动弹不得!
南依梦又从包里拿出绳子,把他们绑成一串,没有叫周围的人帮忙,世道乱怕当地人受无妄之灾!
做好这一切,拍了拍手,看着这一串,哀嚎连天,骂骂咧咧,心情就不美好了!
拿出一个银针,一人扎了一针,瞬间就安静了!
南依梦嫌弃的看着他们,厉声道,“痛就给我憋着!”
当南依梦摸出针的那一刻,蘑菇店的老板瞳仁一缩,他想起了,这……这……
他没有出声,默默的看着,等会儿再过去,他相信她有那个实力!
几人瞬间就失了声,嚎不出来了,骂也骂不出来了,心里的恐惧慢慢升了起来!
现在才意识到,这次是踢到铁板上了,有些后悔了!
但南依梦没有给他们后悔的机会,学着刚刚他们的样子。
贱兮兮的笑道,“呵呵!
刚刚谁说要玩我啊!
?我现在有时间了,来玩呀!”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