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们家餐厅白墙上都是他用铅笔写的‘正’,有一回他爸爸嫌烦,用橡皮擦把那些正字全擦了,他哭了一晚上。
第二天又打起精神来凭着记忆重新写上。
这次学聪明了,用的是水彩笔。”
舒柠记得程渡是不爱吃甜食的,更没听他提过爆竹和奶糖。
杜闻秋接着说:“以前亲戚们喜欢开那种爸爸妈妈离婚了,孩子要跟谁的玩笑。
问到程渡时,他永远都是回答要跟我,小时候他和他爸爸就不亲。
可我真正决定要离婚的那天,有人问他这个问题,他却说他愿意跟爸爸。”
深度探入了程渡的过去,这一切比舒柠预想中要沉重,“那时候他多大?”
“六岁吧,他小时候能跳就不跑,能跑就不走,我们一度怀疑他是多动症,让程渡安静是一件很难的事。
挨打更是家常便饭,他一哭,左邻右舍都知道我们家晚上又打孩子了。
每次领他路过玩具店都要特意绕路走,想要的玩具他一定要立马得到,不然就赖在地上不起来,闹到你愿意买给他为止。”
儿时的程渡令舒柠很陌生,她刚想开口告诉杜闻秋,程渡现在已经不会这样。
当她瞥见杜闻秋泛红的眼角,又觉得这些话没必要说,也不能说。
“其实他那些调皮的事迹我都不太记得了,根本数不清楚。
不过他不调皮的时候也很招人喜欢。
幼儿园里发了什么好吃的,他自己就只吃一块,剩下的全部带回家给我。
我和他爸爸吵架,他会第一时间拦住他爸爸。
我不开心,他会拿出自己藏起来的压岁钱让我去买漂亮裙子。”
杜闻秋吃了一块糕点,舒缓了落泪的冲动,“那时候我太年轻了,觉得程渡是我的拖累。”
“我离开江城的那天,程渡用一个塑料袋装满了剥好的橙子,让我带在路上吃。
他的指甲缝都被橙汁染成了黄色。
他在我耳边说自己只是暂时跟着爸爸,等我在香港安定下来,一定要记得回来接他。
我自然是一口答应了下来,像我答应会给他买爆竹、买奶糖、买小汽车一样。”
那袋橙子杜闻秋真正只吃了一颗,它们的最终归宿是登机口旁的垃圾桶。
到香港后,杜闻秋花了很长一段时间适应新生活。
说来也巧,杜闻秋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一个男人。
男人最先在澳门赌场做迭码仔,而后开始充当一些内地高官的白手套,有了发家的资本,男人也慢慢成了香港的新兴富豪。
男人早早出来谋生,没多少文化,挣得全是程述安看不上的糟污钱,但却给了杜闻秋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这个男人是杜闻秋现在的丈夫,他不介意杜闻秋结过婚生过子的处境,只说想带杜闻秋开始新的生活。
杜闻秋知道,男人口中的新生活当然不包括程渡。
阶级跨越的诱惑太大,杜闻秋还是再次选择了步入婚姻。
杜闻秋笑得很苦,“我很虚荣自私是不是?我根本不配当母亲。”
舒柠无意评价杜闻秋的人生选择,她也没有批判她的权利。
杜闻秋略带哽咽地说:“我应该回江城看看程渡,亲口告诉他留在爸爸身边也很好…可我很快又怀孕了,我没办法大着肚子回来找他。
我的小儿子出生后身体不太好,我自欺欺人地认为我走不开。
两年,叁年,就这样拖着,拖着,拖到后面我是不敢再见他。
程渡小时候就是一个很犟的孩子,他会生气的。”
后来杜闻秋才意识到,离开江城的那天,她不仅仅是丢弃了一袋橙子。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