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明明,我也和他同床共枕,和他生了孩子,我也做着掌管后宅的事情,可是我依然是个随时被抛弃的奴婢。”
秦荽拉着李四娘坐下,道:“都过去了,不要想那些烦心事了。”
可本来是来劝秦荽的李四娘,不知道为何反而勾起了自己的伤心事。
“他对我从未有过甜言蜜语,我以为是我的身份缘故,可我看到他对容娘的态度时,我便知道自己错了,并非因为我的身份不够,而是我不得他欢心罢了。”
“一个男人看喜欢的女人时,眼睛里是有光的,是雀跃的,带着深深笑意的。”
说到此处,李四娘看向秦荽:“二爷看你便是如此,只是太太大约从未好好看过二爷。”
这说着说着突然转到了自己的头上,秦荽失笑,道:“我们是新婚,他自然对我好些,只是,男人的心都靠不住,还是不要奢望的好。”
“可太太也不必为了将来有可能会发生的事,便拒绝现在的美好啊,毕竟,如今的二爷对你真心实意,太太便享受当下不好吗?二爷待你好,你便回以真心,倘若有一日,二爷变了心,太太收回自己的心便是。”
还能将送出去的心收回来?秦荽愣了好半晌,突然噗嗤一笑:“没想到你还挺会安慰人,好吧,我觉得你说的对,至少,我也不能现在就对萧辰煜判了罪。”
“太太,您可是我们家的定海神针,您心情不好,大家都跟着难受,大家都催着我来劝慰太太,您一笑啊,我们的天也总算是亮了。”
李四娘拍着胸脯夸张地说着,逗得秦荽真心实意笑了。
是啊,这么多人都靠着秦荽过日子,但凡有些风波都让他们胆战心惊,这都是些浮萍一般的人啊。
接下来,秦荽调整了心态,将压了好几日的货交给了鲁九爷第一次这般谨慎,喊了掌柜的和管事、小厮一起查验装箱,然后立刻上了马车送去码头径直上船回府城。
掌柜的也跟着上了船,三人团团守着箱子,几乎不离开半步。
掌柜的问:“我瞧着这批货早该出了,为何萧二太太一直压着不给我们?”
管事道:“我猜是萧二太太想用这批货来换我们家那院子吧。
你们看,地契给了,东西便交了出来。”
只有撑着下巴百无聊赖的鲁九爷明白,就因为自己带了萧辰煜去喝了顿花酒,压货一事只怕是萧二太太在给自己一个下马威而已。
女人啊,真是不好惹,鲁九又想到这次回去,定然逃不过定亲的事,眼神都涣散了,可他依然死死守着箱子,这可是他摆脱无用纨绔的凭仗。
何况,他一想到若是丢了货物,萧二太太只怕要撕了他。
不知为何,鲁九就是觉得,秦荽能干得出如此血腥的事来。
交了货,秦荽便日日陪着苏氏,和苏氏的关系前所未有的好了,随后便只等着萧辰煜休沐回来和他好好谈谈。
萧辰煜还未回来,秦荽发现自己怀孕了。
起因还是葵水未至,小梅替身伺候她,自然记得日子,见已经过了三日便提醒秦荽。
可秦荽没有当回事,又过了两天依然没有来,人却变得懒散无力起来,小梅告诉李四娘,李四娘不敢惊动苏氏,便自作主张请了大夫来,结果便真的是有了身孕。
喜欢嫁寒门()嫁寒门。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