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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眼帘微垂,态度依旧谦恭:“廷之久居故院,甚少踏足而出。
琅小姐常来,实是惦记着大风,想与它亲近,廷之知道琅小姐金枝玉叶,不敢慢待。”
陆锦惜没接话。
她刚才在门口,也是听见了的。
琅姐儿的话,的确大部分都落在这一匹马的身上,可她到底念叨的是马,还是这一匹马代表着的什么,那就不知道了……
薛廷之听她并未反驳,亦不曾责斥,心下稍定,又续道:“只是廷之也知,长久如此,实不稳妥。
月前,廷之曾想让人将大风牵去,交给琅姐儿照看。
不过没赶巧,当时您还病着,廷之也不敢给您添烦心事,是以拖到了现在。”
“你这一番话,说得真是体贴又周到,竟叫我也挑不出半点的错处来了。”
陆锦惜莫名地笑了一声,一时心底竟有些复杂。
若听传闻,当知道那胡姬该是个卓有胆识与远见的;薛况又是年轻的大将军,南征北战,谋略过人。
这样的两个人生出的儿子,是该有这样优秀,才算正常。
说到底,是琅姐儿自己硬要过来。
换了她自己在薛况这个位置上,也不能做得更好。
更何况,他还立时给出了一个貌似可行的解决方案。
这世上,能提出问题的人很多,可能解决问题的人却很少。
后者才是真正的本事人。
因着这短短的几句话,陆锦惜竟忍不住对薛廷之高看一眼。
她随意地在这院子里踱步,那厚厚的大斗篷已经给了白鹭,叫她带着去追琅姐儿了,如今风一一吹,便朝袖子里灌,倒有些冷意。
“大风你已经养着有五六年了。
自大将军出事后,它便一直跟着你吧?真给了琅姐儿,她养不养得好,暂且另说。
你也舍得?”
“琅小姐真心喜欢大风,往后必定待它很好,不会因为它年迈了,跑不动了,便苛待于它。”
薛廷之跟在了她身边三步远的地方,也不敢离太近,“如此,廷之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你倒很豁达。”
陆锦惜眼角余光一闪,便注意到了他走路的姿态。
左足微跛,虽不是很明显,可走动起来有些摇晃,不很稳当。
虽身量颀长,器宇不凡,可这跛足,却是美中不足。
听闻,是打薛况将他从边关带回来时候就有了这毛病,只是不知道……
“生下来就有的,说是胎里没长好。”
薛廷之注意到了她的目光,也不待她问,便主动解释了一句,微微笑着,似乎不很在意。
“也请过大夫,不过到底没养好。”
胎里没长好……
那胡姬人在边关,气候是苦寒恶劣,且有频繁的战事,发生点什么意外都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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