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四章 逃离青铜城(第2页)

他们已经彻底迷路了。

路明非努力回想那张青铜城的地图,那张图上所有机件都被勾勒出来,好似画图的人亲眼看过这座城的建设,想起图来也许会有点帮助,但还需要了解它的运转规则。

这根本就是扯淡的事!

张夜望着路明非,希望那衰仔可以快点想起自己有个地图全开的外挂,不然他只能试着被暴露的风险带路了,他们是没来过这里,但他的镜瞳可以帮他们找到位置,但信息量巨大,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抗住。

“bcksheepwall!”

张夜还在想着路明非却仿佛想到了什么大喊道。

张夜微不可察的笑了笑,果然衰仔你脑子还算好用。

嘈杂的爆音响起在耳边,那是因为紊乱的电流进入了耳机。

“路明非,路明非我亲爱的废柴师弟,请问你在搞什么?这是你的废柴师兄芬格尔的第214次呼叫,收到请回答,收到请回答……”

芬格尔懒洋洋的声音。

“他妈的你快点儿!

我们在水下要死了!

给我查那张青铜城的地图!”

路明非用他能力所及的最大声音喊。

这个声音同时爆响在摩尼亚赫号的前舱,所有人都惊呆了。

“这……”

恺撒从自己的位置冲到操作台前。

曼施坦因死死按着额头,他的脑海里,蛇群躁动。

从科学的角度,“蛇”

是一种生物电流,叶胜曾经用“蛇”

直连摩尼亚赫号的无线电设备。

而对于拥有“蛇”

的曼施坦因而言,这群空虚之蛇是他忠诚的部属,只听从他的命令。

但是现在蛇群失控了!

“他竭力对“蛇”

下令,但是没有效果。

“蛇”

在传递信号,而他,充当了路明非和摩尼亚赫号之间的中转站。

某个不可思议的命令被下达,曼施坦因的言灵之力被强行征用!

张夜默默抓住两只真空之蛇,他其实一直都能看见这玩意,而且还可以抓它,但凌空星却一直都说没看见,却可以看见用冥照的他,那可是连昂热都只能感觉到他,却看不见他的,张夜真怀疑过凌空星这人是不是自己的bu。

张夜淡定开口道“我和凌空星没来过这地方,也有可能是龙王改变了线路,总之我们现在迷路了,如果芬格尔师兄你不想抱大腿的话可以慢点,到时候我的遗产会分给无数穷苦人家的孩子,你就等着分钱吧,哦对了,那钱好像分不出国外,师兄你还是吃土吧”

张夜的声音也传上,他并没有把这事上报,曼斯也没让他报道,他们以为是叶胜的操作,毕竟那是他的言灵,船上曼施坦因只觉得过分,这是他们的言灵还是自己的言灵,为什么一个个都可以征用。

“等等等等!

大腿!

我得……我得打印!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