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91章 疼痛让她倒在地上(第3页)

狐狸跑进了一片树林里,阿秀也跟着追了进去。

树林里光线昏暗,阿秀追着追着,突然失去了狐狸的踪迹。

“狐狸?你在哪里?”

阿秀大声喊道。

就在这时,阿秀突然感觉脚下一空,整个人掉进了一个深坑里。

阿秀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看错。

那的确是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体型娇小,也就比家猫大些,蓬松的尾巴微微颤抖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里充满了警惕和好奇。

它小心翼翼地靠近阿秀,粉色的鼻尖轻轻嗅着,似乎在判断眼前的人类是否具有威胁。

阿秀伸出手,想摸摸它,却又怕吓到它,动作便停在了半空。

小狐狸歪着头,似乎感受到了阿秀的善意,竟主动蹭了蹭她的手心。

柔软的触感让阿秀心中一暖,她轻轻地抚摸着小狐狸的毛发,感受着它身上传来的温暖。

“你是......张凌吗?”

阿秀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连她自己都吓了一跳。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或许是因为这只狐狸出现得太突然,又或许是因为她潜意识里不愿相信张凌已经死了。

小狐狸自然不会回答她,只是舒服地眯起了眼睛,享受着阿秀的抚摸。

它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唯独额头上有一块红色的印记,形状像一朵盛开的梅花。

阿秀看着那块梅花印记,心中一动。

她想起张凌胸前也有一块类似的胎记,也是梅花形状。

难道......这真的是张凌?

这个念头一出现,便在她心中挥之不去。

她紧紧地抱着小狐狸,眼泪再次夺眶而出。

“张凌,是你吗?真的是你吗?”

小狐狸在她怀里不安地扭动着,似乎不太喜欢被她抱得这么紧。

它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舔了舔阿秀的脸颊,仿佛在安慰她。

阿秀破涕为笑,她将小狐狸举到眼前,认真地说道:“如果你真的是张凌,你就眨眨眼。”

小狐狸眨了眨眼。

阿秀的心脏猛地一跳,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再次说道:“如果你真的是张凌,你就摇摇尾巴。”

小狐狸摇晃着它蓬松的大尾巴,幅度之大,几乎要将它自己甩出去。

阿秀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她紧紧地抱着小狐狸,放声大哭起来。

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张凌为什么会变成一只狐狸,但她知道,他还活着,这就足够了。

一人一狐,在空荡荡的山洞里相依为命。

阿秀给小狐狸取名“小白”

,她不知道张凌是否喜欢这个名字,但她相信,只要他们在一起,就什么都不重要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阿秀悉心照顾着小白,她将自己找到的食物分给它一半,晚上就抱着它睡觉。

小白似乎也越来越依赖阿秀,它总是寸步不离地跟着她,像个忠诚的护卫。

有一天,阿秀在山里采药时,不小心掉进了一个陷阱里。

陷阱很深,她试了几次都爬不出去。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