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既然喜欢,那为什么不霸占他身边的位置;占有对方的一切,只为了将他留下呢?”
“既然喜欢,那为什么不用尽全力,不择手段地只为了留在他身边呢?”
“如果我是你,”
所长说:“我会不顾一切地伸出手,只要可以握紧手里的东西,只要可以抓住他,那么前方阻拦我的,不管是谁,无论是谁的意志都可以毁去;只要是阻碍我获得他的无论是谁都会杀了对方。”
“就算那个阻碍我的人是他本身,我也会选择这么做。”
“所以,”
所长低下身,他勾着腰,冰冷的手指在舒莫面前划过,那些沉重的、扭曲的、近乎疯狂的情感在面前男人平静的表情下被缓缓叙述而出,舒莫甚至不能错过他说出的每一个字符,因为所长说的每一句话,都在以近距离的方式从耳膜中向他的大脑灌入,接着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我认为你还不够喜欢他。”
仿佛窒息一般,那股血色就那样重重压下来,仿佛要带着这种扑面而来的压迫感将舒莫毁灭,最令人恐惧的,并不是所长的话,而是他那冷漠且平静的表情:因为他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事实,所以面前人面部的表情才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波动。
“这是——不对的!”
舒莫退后一步,终于从那股无处不在的窒息感中脱离出去,他重重地深呼吸了一口气,望着所长的眼神中既有惊惧,也有一丝被质疑的愤怒:
“不是所有人的感情,都要像你那样……那样的……”
舒莫不知道他该怎么说下去,这一刻他甚至开始庆幸,因为他感觉被所长喜欢的人会很可怜。
对方所表现出的态度如此直白:若是所长的恋人想要离开他,那么面前的人或许在那一瞬间就会拖着人一起下地狱。
男人缓缓抬起脸,在那一瞬间,那只小蜘蛛从他的眼眶里落了下来,这下他的眼眶又变得空空荡荡了,舒莫惊疑不定地看着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面前的所长……有喜欢的人吗?
“不理解的人是你。”
所长平静地说:“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舒莫又退后两步,因为他们之间拉开的距离,导致两个人之间莫名的气氛逐渐散去,所长在这个时候说道:“恭喜你通过了我的考核。”
“放心,你现在已经是研究所的员工,我会庇护你,就算是‘七戒’的人想要来除掉你这个亵神者,我也会让他们滚蛋。”
所长用轻描淡写的语气说着对神大不敬的话。
舒莫张了张嘴,最后还是只能说出一句:“谢谢……”
那只小蜘蛛落到了所长胸前的挂饰上,那个犹如一轮明日一般华丽且精致的挂饰在它的动作下摇晃起来,舒莫的视线被其吸引,他被那股光芒炫得有些眨不开眼的时候,所长却顺着他的眼神看向了自己的挂饰,接着把小蜘蛛拎起来随手扔到地上后,他挑起那颗华美至极的珠宝,接着解开项链,将它直接扔给了舒莫。
“等等?!”
舒莫手忙脚乱的接过,当看见这个挂饰背后的标识时,他整个人都愣住了,这份礼物的价值贵重到了一种他难以想象的程度,光是在新闻上偶然看见过的最珍贵的珠宝,可能都没有这个项链来得价值连城。
();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