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一章 奸诈求月票(第1页)

最新章节!

卢米安跳的是招引怪异生物的舞蹈,目的是通过“隐身”

潜到较近的地方,观察火焰怪物的活动规律和日常表现,为之后的狩猎搜集足够的情报。

也就是三四十秒的工夫,他利用古赫密斯语,让口器怪物又一次附到了自己身上。

那强烈的饥饿感随之席卷而来,卢米安无法自控地张开了嘴巴,就仿佛自己也长了一个牙齿呈漩涡状分布的口器。

他忙压制住充满自己身体的嗜血、疯狂意念,掏出一块小饼干和切割好的方型奶酪,塞入口中,咀嚼吞下。

与此同时,他放大了口器怪物隐身的本能,消失在了原地。

略微压制住那种饥饿感后,卢米安努力地闭上嘴巴,不让饼干与奶酪的气味散逸出去。

紧接着,他沿道路的边缘,直接追寻起火焰怪物的踪迹。

很快,卢米安看到了那个浑身焦黑处处都在燃烧的怪物。

它正在上次那片空地里布置新的陷阱。

都成怪物了还这么敬业?卢米安无声嘲讽了一句。

当然,他很清楚,这其实是怪物依循本能行事的一种表现。

卢米安没敢靠得太近停留在了空地边缘一堵断墙旁边。

他打量了火焰怪物几秒,又回头望了眼来时的道路,发现自己的脚印虽然很浅很不明显,且都藏在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但还是真真切切地存在着。

低头看了看当前位置,卢米安有了些想法。

他密切注意起怪物的举动,等他抱起一块较大的石头,扔向旁边时,立刻用右手按住断墙,嗖地跳了起来,稳稳当当当落于墙头。

砰!

卢米安发出的动静被那石头砸在地上的响声完美掩盖住了。

改换好观察地点后,卢米安放心了不少,边留意着自身灵性的消耗,边认真望起那火焰怪物。

他发现火焰怪物这次布置的陷阱都不属于很隐蔽很不容易发现的类型,而且也没有针对思维的漏洞和目标的行为惯性,它们简简单单,毫不遮掩自身。

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火焰怪物在空地另外一侧,两栋坍塌建筑之间,拉了一根绳子,高度在脚踝上面一点。

只要视力正常的人类或者怪物,都能发现这个陷阱。

卢米安最开始不太理解这有什么作用,但将自己带入之后,逐渐发现了可能的意义:

这类陷阱的目的不是直接伤害或困住敌人,而是营造一個更适合猎人发挥的场合。

激烈的战斗里,本来就不擅长观察环境、留意四周的目标需要不断分心去顾忌这里的种种限制,时而还得降低速度或是改变姿势,以跳过陷阱,而“猎人”

的特点是随时注意四周,充分利用环境。

这样一来,双方的实力就此消彼长了。

用奥萝尔的说法就是,阳谋.....卢米安有所明悟地点了点头。

这一刻,他感觉那个火焰怪物像是一个严厉的老师,将关于“猎人”

的某些经验用这种方式传授给了自己。

几乎是同时,他又想起了奥萝尔某本里的内容:偷师是会被打死的!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