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肖剑喘着粗气,盯着林宛白道:“林姐,我。
。
。”
虽然初尝男女滋味,可肖剑对此道还是一片空白,毕竟昨晚是喝醉了做的事,此刻的他抱着林宛白不知该如何是好。
看着肖剑那抓耳挠腮,急不可耐的样子,林宛白心中叹了口气,红唇向着肖剑印了上去。
这一吻让肖剑仿佛打了鸡血一样,不断的品尝着那甘露般的滋味,直到把林宛白吻的娇喘连连才结束。
看着不断咽口水的肖剑,林宛白翻了个白眼道:“真是拿你没办法,还看,看什么,真是个傻子!”
林宛白的话在肖剑听来犹如天籁之音,这么明显的意思他哪还不明白,激动的抱起怀中的林宛白,就向着卧室冲去,此处删除五百字,各位看官应该能自己想象一下吧。
这呻吟持续了许久才平静下来。
卧室的床上,肖剑看着脸色潮红的林宛白道:“林姐,我……我错了,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
昨晚的一切毕竟是酒后做出的,肖剑完全没有印象和意识,可今天却不一样,那是实实在在的真实感,想到刚才林宛白闭着眼睛的样子,肖剑的心就平静不下来。
“有什么错的,男人都是这个样子,你要是不这样就有问题了,你也只是初尝滋味所以感到新鲜,等时间长了,你就不会对我有这样的新鲜感,你会对别的女人感兴趣。”
林宛白似乎想到了什么,幽幽叹道。
肖剑情绪激动道:“林姐我不会的,我不会这样的!
我只喜欢你!”
“只喜欢我?我们认识多久?你了解我吗?喜欢二字从何而来何来?”
林宛白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被那个男人伤了的林宛白已经不再相信爱情,哪怕肖剑这样一个善良憨厚的大男孩!
在她看来男人都是一个样,只要能哄上床什么甜言蜜语都说的出来。
见林宛白不相信他的话,肖剑一根筋又犯了,急急爬起跪在床上右手五指向天发誓道:“林姐,我说的若有一句假话就天打雷劈!”
不等肖剑说完后面的话,林宛白就伸手捂住肖剑的嘴道:“傻子,誓言不能随便发,林姐相信你还不行吗!”
肖剑握着林宛白的手一脸认真的看着林宛白道:“林姐,你相信我说的了吗。”
“相信,相信你,不过以后可不要随便对女人承诺和发誓,要知道这样女人会当真的。”
林宛白幽幽道。
“林姐,我不会对别的女人发誓承诺的,我只喜欢林姐你一人。”
肖剑一脸认真道。
看着傻愣愣的肖剑,听着他说的情话,心底微微有些感动,可随后就将这些话抛到脑后,在她眼里,男人都这样,哄上床的时候什么好话,甜言蜜语张口就来,可一旦得到了就不再珍惜,会去追逐更美好的东西。
在她看来,现在的肖剑只是太单纯了,在经历社会这个大染缸之后,也会逐渐改变,变的跟那个男人一样无情。
想到这些林宛白的眼神再次坚定起来,肖剑对于她不过是个临时的利用对象,她可没有将肖剑当做终身的依靠,肖剑是有点小钱,可是几十万对她来说,只是毛毛雨罢了,要不是需要让金龙飞相信她是真的走投无路根本就不会和肖剑生活到一起。
在她的世界里,身体什么的根本就不再重要,重要的只有钱,有了钱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其他的都是假的。
而眼下,不过是演给金龙飞看的罢了,让金龙飞认为她并没有威胁,她相信,自己现在的情况,一定会传到了金龙飞耳朵里,等危机度过她就可以安然离开,去过她想要的生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