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om】,
秀云说到这里,面上有些惊骇,顿了顿。
“当时我被吓得手脚酸软,并没有用太大的气力,但是大公子却一声没吭,就软绵绵地倒在了我的身上。
我当时是真的被吓傻了,一时间六神无主。
铭泽就是这个时候进屋的,他看到我俩衣衫不整地倒在榻上,顿时大怒,上前一把揪住了大公子的后心衣领,将他拽起来,并且愤恨地骂了一句。
结果,当他看到大公子头上的血时也吓了一跳,使劲儿摇晃了两下,就告诉我,大公子已经被我砸死了。
我当是完全傻了,不知所措。
还是他从地上站起来,淡定地告诉我,按照长安律法,我杀了人就要偿命。
他念在夫妻多年的情分上,给我出了这个主意,说让我装疯,无论谁问起来,就一概装疯卖傻。
这样,衙门就无法定案,而且,因为我的疯症,也不能让我以命偿命。
我当是就是只知道哭,他又拍着胸脯保证,说等此案一了,逐渐被大家忘了,他就会将我从疯人塔里接出来,找大夫医治,我还依旧是他的妻子。
我实在无可奈何,想着衙门若是审问起来,不说其他的,就是世子意图强暴我一事也会令我声名狼藉,再也无法做人。
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就听从了他的劝告。
后来所有的事情都是他张罗处理的。
侯爷与婆婆二人因为丧子心痛,抱恙在床。
他上下打点衙门,此案不了了之,然后将我送来了这疯人塔。
我还满心感激,以为他是在为我张罗消罪,没想到竟然还会有这样的内情。
我每天还在眼巴巴地盼着他履行承诺。”
“你说世子那日有些反常?”
秀云点头:“暂且不说人品如何,他作为侯府的世子爷,怎么敢这样妄为?”
冷清欢心里大概有了谱:“怕是有人在他身上做了什么手脚,他自己都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简直太卑鄙!”
沈临风怒声道:“施铭泽这个畜生从一开始,就是打的一箭双雕的主意。
假如表姑当时反抗不得,被他捉个现行,那么他就既可以有休妻的理由,又可以趁机将世子拖下水。
世子之位,恐怕还是要被他收入囊中。”
秀云掩面而泣:“都怪我错信歹人,既害了自己,还又令母亲为此牵肠挂肚,实在是不孝。”
冷清欢劝慰几句,几人便打马进城。
城门已经关闭,但是沈临风手里有出入令牌,自然挡不住他,先将冷清欢送到麒王府。
“明日我便带着伯爵府的人前往侯府讨要一个说法,表嫂就安心留在府上,不必露面了,免得招惹表哥不高兴,我们这表兄弟都做不成了。”
一提起慕容麒,冷清欢的唇角都快要咧到腮帮子上。
“他如今是左拥右抱,人生得意,哪里有闲工夫管我?那施铭泽过于阴险狡诈,他若是得知我们前去法华寺验尸,没准就反咬你一口。
再说我们一切也都是猜测,无凭无据,明日前往侯府,怕是没有那么容易让他认罪,若是有用得着我的地方,便只管让人来通知我。”
沈临风意味深长地看一眼骑在马上的高个侍卫,很快收回了目光。
“临风就不相信,表嫂半夜不归,表哥还能有闲情逸致寻欢作乐。
怕是担心死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