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4章 买下百花庄(第1页)

花蕾一边听着赵大叔的话,一边环顾着四周,轻轻的点头,看的出来,这个庄子的前东家确实在这个庄子上是花了很大的心思。

花了一个多时辰,在小山上走马观花看了一圈下来,花蕾已经有点气喘脚酸。

从小坡的东南方向这边绕过来,花蕾又远远的看了看在百花庄西北面距离自家小山坡不远的另外一个小坡,这里看过去不是很大,大概也是三十几亩的样子,估计是无主的,小坡上长着一些杂七杂八的树。

花蕾不懂,所以也不知道有哪些品种,数量还不少,就是无人打理,各种枝杈混乱的互相纠缠着,向天空伸展着,似乎在期待什么。

树下还有很多低矮的灌木,一簇一簇,时不时的点缀着大树留下的空隙。

花蕾竟然在小坡的一边看到了一片竹林,竹林并不是很青翠,中间还有几棵枯黄的竹子。

整片竹林的竹叶有些偏黄,也是很久没有修理的样子,细细的枝丫随心所欲的挂着,肆无忌惮的样子。

众人回到庄子上,日头已经西斜了一截了,花蕾估摸了一下时辰,应该是过了未时三刻了,大概是现在时间下午的二点。

众人重新坐下,送上茶水,陈管事笑着问道:“花小姐,庄子我们大致的看了一下,就这么个情况,你觉得怎样?”

花蕾放下手中的茶杯:“辛苦陈叔了,陪着走了一下午,庄子我决定买下了,就按你说的数”

“那这几家庄户........”

陈管事欲言又止。

花蕾看了看下首的几户人家,微微迟疑了一下,问道:“郑叔,赵叔,小孔哥,你们自己都愿意留下的对吗?”

郑叔几个都点了点头。

小孔哥也跟着点了点头,脊背有点紧绷。

花蕾又看了看小孔哥身后的一家,稍稍迟疑了一下说,“那就全部留下吧。”

话音落下,就看到小孔哥紧绷的背稍稍的放松了一下,轻轻的吁了口气。

“行,花小姐爽快,那就这样?要不我们现在先签一下合约,你付二百两定金,明天一早我们在去县衙办理一下过户手续,付清尾款,到时地契房契也会一并办下来?”

“行”

陈管事拿出合约,添了几笔,和花蕾各自签了名后,又写了一张定金收条,给花蕾,花蕾接过合同和收条,查看无误后,从袖中摸出一张二百两的银票,递给陈管事。

“陈叔,验收一下。”

陈管事接过银票,对着光亮处照了一下,又摸了摸银票一角,笑着说,“没错,那花小姐,今天我就先告辞了,明天下午未时初我在县衙门口等花小姐”

陈管事现在也知道花蕾借住在定北侯府,上午要去女学,下午比较方便办事。

“好,今天辛苦陈管事了,明天见”

陈管事坐上骡车走了。

花蕾看着身后一众人,说道,“大家都找个凳子坐下吧,接下来我和大家说几句。”

众人应声,跟着花蕾回到堂屋坐下,花蕾清了清嗓子,徐声说道“我姓花,单名一个蕾字。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