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一章 龙曦的日记(第2页)

我艹,听上去和手机一样,还要充电的?

灵地是插座,灵石是充电宝?

好弱鸡,好不科学啊,完全不像仙侠小说里写的,睡一觉就恢复好了。

额,不过好像又很符合科学啊,毕竟能量守恒么。

要不然让两个修士轮流用灵力驱动机器,那不是就搞出永动机了?

但为什么通过消耗本源,又可以恢复灵力呢?

难道是手机没电了,关机休息一晚就又有了可以开机1分钟的电?

但按掌柜仙师的说法,消耗本源可以立刻获得一定量的灵力,听上去电量还不少。

不过本源受损就会导致修为下降,受损严重甚至会让人痛不欲生。

看掌柜仙师描述受损严重的痛苦模样,应该是那种撕心裂肺的痛。

莫非是通过损耗电池寿命,又能达到手机满电的状态?

这特么完全扯淡啊,科学中又透露着玄学。

这是什么原理呢?

感觉这里面隐藏着什么秘密,只要能破解了就能知道灵力的奥秘。

---------

曦元0003年3月14日,晴。

紫老怪也不知道为什么通过消耗本源就可以恢复灵力,真是废物,金丹老祖什么都不懂,这么多年都活狗身上去了。

今天紫老怪说经过他的探测,【宏源楼】的水灵气确实是阵盘分解灵水里的灵力生成的,而不是天然的物体让灵水分解。

所以【宏源楼】是人造的灵脉,而不是天然的灵脉。

他怎么探测的?

喵的,不会探测到我的什么秘密吧?

紫老怪虽然不是正经人,不过偷看日记比写日记,还要不正经多了,应该不至于吧。

这货最近是有点不正常,今天还神叨叨地和我说战争快要结束了。

问我考虑好没有,要不要和他回西虹。

哎~好想修炼啊,这要真是在玩游戏的话,同时开服,别人都已经10多级了,自己还特么0级,这怎么能忍啊,这破游戏玩的也太苦逼了吧。

都要删号重练了,不对,不需要删号,本来也就0级...

今天楼里做的烤兔肉真的好吃啊。

果然是出云门的特产,怪不得价格那么贵,换成软妹币,都够买十斤牛肉了。

不过,好像这个世界的黄金和花国的黄金价值不太一样。

算了,也搞不清楚兑换关系,反正也不用我赚钱,能有肉吃就够了。

--------

曦元0003年3月15日,晴。

油炸兔肉也好好吃啊,又香又脆,焦焦的泛着油脂的肉肉,真是极品美味。

听说出云门养殖的母兔,生出的五只小兔里面就有一只是灵兔。

20%几率生出灵兽,这比例真不低。

毕竟按蓝星上兔子的繁殖效率,出云门应该已经被兔子淹没了吧。

真过分啊,那么多兔子,为什么还卖这么贵呢?

难道是因为运输的缘故?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