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四章 局势(第1页)

一直等到杨典客从紫大使手上,拿到盖着西虹门掌门印鉴的回信。

知道西虹门确实是要和邯杨停战谈和,他这才放下一颗心,连忙给清风岭驻守的长老们去信,告知情况。

因此陆掌柜今天一听闻此事,立刻来通传两位龙家修士。

“哎~虽然战事能告一段落,但邯杨门经此一战,实在是伤筋动骨,没有百年怕是难以恢复。”

陆掌柜叹息着总结,实在是对大好局面丧失感到无奈和惋惜。

两家两位修士对视一眼,龙坋小心地问道:“如此说来,应该不会再有人来寻我们的不是了吧?”

陆掌柜摇摇头说道:“现下虽然战事结束,但门里殁了掌门和六大长老,又死了这么多元婴。

邯杨未来几年肯定将是一团乱麻,各大家族的关系也是此起彼消,错综复杂。”

见两人均不太理解地看着自己,陆掌柜知道龙家人来【邯山城】不到两年,对城里的格局形势并不算十分门清。

现在的情况是,因为邯杨死了太多高阶修士,未来就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又因为陆家今后可能需要龙家人的配合,因此他耐心地将当下邯杨的新局面说与他们听。

前文也大略介绍过,邯杨门是由邯山派和杨山派合并而来。

组成邯山派的大姓家族主要居住在邯杨门南方。

组成杨山派的大姓家族主要居住在邯杨门北方。

经过邯杨修士齐心协力,削峰填谷,搬山卸岭,千年改造,整个邯杨南方已成为一块超级大平原。

自此邯杨门南方拥有良田七亿多亩,凡人居民六千多万。

这些年群山变良田后,雨水反而愈发充沛。

邯杨南方连年大丰收,民众富裕,繁衍生育自然加速。

这就使得原来组成邯山派的大姓家族,各个人丁兴旺,新登仙的修士数量也逐年增多。

对于邯杨门,这是件大好事,但是对于北方那些原来组成杨山派的大姓家族,就开始有些不舒服起来。

虽然随着南方丛山峻岭全部消失后,北方的雨水也渐渐充足起来,靠近南方的一些荒原竟然也开始生长绿草。

南方的山脉迁移堆高了北境的山脉,让石宁高原的冷风小了许多,北方的冬天比以前更暖和了,白灾也多年没有出现。

但毕竟北方居民习惯了放牧为生,还没有转为耕种,北边的凡人数量增长的远没有南边快。

至此,南强北弱的局面就这样慢慢形成了。

虽然到现在为止,南北两边目前还没有大冲突,但小膈应却日渐增多。

谁料,一场战争改变了原先的局势。

首当其冲的就是原来邯山派的支柱赵家出了大问题。

赵家自化神老祖赵灵武起,掌门赵无极,长老赵青荷,元婴赵乐珺,赵修竹全灭,金丹也死了小一百号,可谓惨不忍睹。

没有精英守护的赵家,此时如同死了家长的小孩,如何掌控得住家长遗留给自己的偌大家产?

虽然目前邯杨各个大姓家族,都还在舔着自己的伤口。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