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下课后,龙曦和文思师伯道完别,直奔坊市而去。
【东证县】的坊市在县北,距离上课的学院有一段挺远的距离,他只得再去车铺租车前往。
行至坊市,已到申时,他下车后让车夫在坊市外稍等,便踏入坊市的主街。
县城的修士不多,坊市并不大,只有一横一纵两条街道,十来个店铺。
与龙家【宏源楼】所在【邯山城】东城坊市的繁华相比,这里就差的远了。
只是龙曦在邯杨的时候,还是个凡人,根本就进不了除【宏源楼】外的任何店铺。
所以这次算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逛修真坊市。
他进了坊市,寻了个十字路口门面最阔的店铺走了进去。
守门的伙计正闲地打哈欠,见有个半大的小孩走进,立刻辨认出他身上穿着的田家制服,连忙塌腰躬身将客人让进店里,还不忘高喊:“恭迎贵客。”
龙曦走进门里,立即有掌柜从柜台后绕出,走上前迎接。
待看清眼前小孩的相貌,掌柜心里猜疑,不知这是哪房的公子,怎么从未见过。
于是出言相问:“这位公子怎么称呼?我是东证书店的掌柜。”
“掌柜的不用客气,我姓龙。”
龙曦不知道逛坊市有什么规矩,赶紧行礼作揖。
书店掌柜点点头,猜这孩子是田家的机缘弟子,又见他人小,知道没什么大生意可做,便让小孩自己随意看看。
这书店与街上其他店铺不同,有四间门面,此时只有一间敞着门,垂着珠帘。
店里靠东墙摆着一排半人高长柜,长柜后是贴墙至顶的一长排书架,里面放着许多书籍。
店铺中心位置摆放着十张长桌,每张桌上盖着不同颜色的桌布,桌布上摞着或高或低的几十叠书。
龙曦随意走到靠门的长桌前,就见土黄色的桌布上,最外侧放着《混沌覆土诀》、《八荒震地功》、《文山诀》等十几本土系功法书。
他猜到这桌布颜色的规律,便直接走到盖着蓝色桌布的桌前,果然桌上都是水系功法书。
看上去和前世的新华书店一样?
他心里疑惑,便拿起一本《天一诀》,翻开第一页,就见书上写着:
天一生水,水落识海,海溢水凝,方为筑基。
龙曦翻回封面,果然天一诀三个大字边上,有六个蝇头小字:水系筑基功法。
合好书放回原处,他仔细地看了一圈桌上的书本,全是水系功法,从练气到金丹,有的还注明了本书批注者的姓名。
功法不需要买,不论是田家还是自己家都有水系筑基功法。
他想到此便要去下一张盖着蓝布的桌边,看看上面是不是摆放着水系法术,刚迈步就听见店门口有喧嚣声传来。
“哎~你这小孩怎么回事,我说了你不能进去,这里面只有仙...”
“看清楚了?我能进去么?”
“是...是,小人有眼无珠,仙师恕罪,仙师恕罪...”
“哼~”
珠帘挑起,来人正好和龙曦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是一愣。
走进门来的是一脸傲气,特异独行,身穿灰色长衫的何灿楠。
见到店里的人是自己的手下败将,今年比试第一的小孩撇撇嘴,冲着上前道歉的掌柜摆摆手,自顾自走到盖着红色布的桌前看书。
只留下掌柜对门口的伙计小声训斥。
龙曦转过头,也撇撇嘴,走到盖蓝布桌前,挑了本《云雨术》看了起来。
结果,才看了第一页,后面的就翻不开,原来后面书页的纸都是连在一起的,并未一张张裁剪开。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