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今看,七号地里的粟米长势是最好的,这化肥还是用做种肥最合适。”
龙曦正在存放农用器械的院子里,听管理田地的六大爷说硫酸铵试用的事。
他属于看过猪跑,吃过猪肉,但不会杀猪的人。
对于种地这种复杂的事,只能依靠龙家种田的老把式。
好在老把式六大爷确实厉害,四个月的时间,就大致琢磨出硫酸铵的正确使用方法:
每分地用半斤硫酸铵,混合草木灰和农家肥,在粟米插秧时,和秧苗一起播撒在地里,让秧苗的根能最大面积地接触到肥料。
而如果是等粟米长大后再施肥,目前实验下来的效果都不算好,主要是比例不太好掌握,如果施肥少了不见效果,多了又烧苗。
因此六大爷建议,还是将硫酸铵化肥用在种肥上最为合适。
龙曦并不知道,蓝星上的硫酸铵化肥,最合适的是用于追肥,且由于硫酸铵的特性,对田里的干湿程度还有很多讲究。
不过他对于怎么使用都无所谓,只要自己做出来的化肥有用就行。
据六大爷所说,长势最好的一分粟米地,估计能收四五斗粟谷,相比没用化肥的地,增产五成以上。
按文川现在的米价,一亩地使用化肥能多产二石粟谷,脱粒后就是一石精米,折银二两。
一亩地用五斤硫酸铵,如果按三叔之前计算的成本,就是五两银。
艹,亏到姥姥家了!
龙曦一番心算后发现,有用这化肥的功夫,还不如直接去武朝邯买米。
当然邯杨现在是不卖了,武威门的米价也上涨了,可是这工业品怎么生产出来后,售价不能高过成本?
这是什么鬼?初级资本家心里一团乱麻,觉得似乎不太对劲。
也许是生产工艺不对?
或者是成本管控有问题?
难道说应该涨焦炭的价格?
还是说应该换一种化肥?
他一时间寻思了许多办法,又一一自我否定掉,最终还是决定从自家的长处上着手,等下就去找龙昊,研究下能不能提高硫酸铵产量。
刚要出门,就见六大爷家的小子,领了三十来人进了院子,龙曦一看就知道这是新招的横江流民。
因为这些人各个衣衫褴褛,双眼无神,面色木讷,和领头的坂叔形成鲜明对比。
坂叔见家里的小仙师在这里,连忙上前打过招呼,又喊后面的人一起上前拜见仙师。
郭大旺见站在院中的小仙师,年纪不大,身量高挑,长的粉雕玉琢,穿着青色法袍,果然是仙童该有的模样。
他再看身边像是从泥坑里刨出来的儿子,心里轻叹,自家确实没有仙师的种。
他又见小仙师和蔼可亲,让大家不用多礼,再说了几句让大家努力干活,龙家不会亏待大家的话后,就走了。
原来这家人姓龙么?
郭大旺知道大姓人家规矩多,以前村里有个长相清秀的小厮,到县里给大老爷当差,就是因为不听老爷的话,被打烂了屁股丢回来的。
他明白吃谁家的饭,服谁管的道理,于是认真听领他们进院的龙家人训话。
“大家都是横江来的穷苦人,也都种过田,我们家的规矩很简单,每天干多少活,就开多少工钱。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