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什么叫不要与金丹老祖作对,是我想和他立赌约的么?
再说我有化肥这样的利器可以倚仗,胜负谁手尚未可知。
就算败了,何家真夺了我家的地,大不了我们远走横江,这狗屁机缘弟子,谁特么爱做谁做。
穿越者心里发了通脾气,便稳定住情绪,不再想这烦心的事,认真观摩场内斗剑。
可他不找事,事却总来找他,没一会,东方元佑又站在他身边询问赌约的事。
“元佑,你怎么也知道这事?何奕帆好意思将以大欺小的事到处传?”
察觉到龙曦语气中的愤怒和不耐,东方元佑连忙小声解释:“是我家叔叔说的,家里本来以为赶走了何家,能分得一些耕地,养活更多族人。
结果有传言说,何家走了,你们龙家要来,房主最终是白忙活一场。
所以我才来问问你是不是这个情况。”
“emm~”
龙曦扶额叹气,怎么好像这赌约,自己不论输赢,都会得罪不少人?
这世界的无妄之灾怎么会如此之多?
东方元佑见青衣少年无声叹气,猜到多半就是如传言所说了,于是也叹道:“哎~其实我家这些年,被何家坑的挺惨的。
我没登仙前,就听父亲和叔叔私下里骂奕帆老祖,说是祸害了我姑姑...”
穿绛红长袍的小孩话音渐低,终是微不可闻。
两个孩子都默契地不再说这个话题,转而聊起了今年的比试。
东方元佑随家人在【青云城】居住修炼,知多识广,又是个好打听的性子,连赢了龙曦的季家女孩都知道名姓。
“季梦蝶可厉害了,人又漂亮,听说已经有好多人上门提亲了。
只是听说季家准备招赘婿,就都放弃了。”
东方家的小孩诡异地笑笑,又压低声音问道:“曦哥哥,你是不是看上她了?季家的女婿可不好做。”
最不喜欢看赘婿文的龙曦鄙夷地唾弃道:“切~男子汉大丈夫,不干这样的事。”
东方元佑略知一些青云的秘事,但他见龙曦是这样的态度,便也不好和他说明白,只呵呵笑着聊了些别的事。
两人说说谈谈,第一天的比试就结束了,龙曦随田家弟子一起回到住处,坐在桌前,他看着窗外的圆月,久久才去休息。
第二天的比试,就没他的事了,他向带队的文思师伯请了假,逛了逛【青云城】的坊市。
大城的坊市远比县里的繁华,即使今天是修士大比的日子,也不能减少坊市里攒动的人头。
两世为人,龙曦都不太喜欢过于热闹的地方,也许是因为他在人群中无法寻到安全感。
虽然街上行走的漂亮仙子很多,但他还是果断地闪进一间店铺,不在街上流连。
这店铺是做符箓生意的,也兼卖画符的材料。
龙曦看见【乾元雷符】和【阴雷火水】的价格,颇有些意动。
他琢磨着如果滩地不保,或许可以聘请几个火、金的修士,在横江开个符箓工厂,专门制作二阶【乾元雷符】。
一张就卖一块阶灵石,量大还可以优惠,估计没有店铺能竞争的过吧。
或许还可以搞个机器自动画符?他有想了些配置其他灵力化学品的办法,觉得这也是条路。
看小说,来小燕文学,关闭阅读模式,体验高速阅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