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4第四章(第2页)

她晃了下他的手臂。

“好。”

她的要求,他向来都会满足。

于是,话音刚落,他牵过她的手,带她上楼。

那一刻,蝴蝶振翅,刮过她的心脏,手心濡湿得不像话。

姜筠去了他的房间,她不是第一次去温礼昂的房间,可不知为什么,今晚心跳得特别快。

在拿出礼物前,温礼昂问了她一个问题。

“你刚才许了什么愿望?”

姜筠眨了眨眼,声音因为紧张而变得干涩。

“你真的想知道?”

温礼昂微笑点头,狭长的眼睛弯了弯。

姜筠没有眨眼,也不敢眨眼,她就这样盯着他的眼睛。

酝酿已久的话,马上就要脱口而出。

心脏快要从嗓子里跳出来。

她已经十八岁了,她已经高考完了,她可以做她想做的事了,所以她一刻都不想等了,她想告诉他,她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从来没有过的喜欢。

她从前不知道竟然可以这么喜欢一个人,喜欢到想一辈子和他在一起。

一辈子明明那么长,可她才十八岁,就已经这么想了,想把他的名字和她的名字永远绑在一起。

许是她沉默得太久,温礼昂以为她不想说,转过身在书架上翻找着什么。

姜筠心里已经翻起惊涛骇浪,此刻的温礼昂离她不过半米的距离,忽然她走了过去,踮起脚,在他脸上印下一吻。

“温礼昂,”

她小声喊他的名字,“这就是我的愿望。”

时间按下暂停,后来,她想,就是在这一刻,她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自此就无法再回到过去了。

脸颊处传来湿润的触感,温礼昂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瞳孔因为诧异而放大,眉头微微皱起,他的手刚触碰到书架上他给姜筠准备好的礼物,旋即就松开了手。

身后,他听见少女羞怯却坚定的声音:“温礼昂,我喜欢你。”

或许是因为紧张,她的声音还微微发着抖。

“其实我一直有一个计划,等到我高考结束,十八岁生日这天,我要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你。

你不知道我总是梦到你,特别是你上了大学以后,我见不到你,你就总出现在我的梦里。

有很多次,我都懊悔为什么我比你小一岁,不然我就可以和你一起上大学了,就不用再等一年了。

你知道我多担心你上大学后喜欢上别人,和别人谈恋爱,所以每次打电话给你,我都害怕听到电话里传来女生的声音,但幸好没有。

你是不是也在等我呢?

快要高考那几天,我特别兴奋,同学们都说我很奇怪,但只有我知道,因为快点高考完,我就可以去见你了,我要去北城找你,我要和你说我有多喜欢你。

我知道我们如果在一起一定会面对很多问题,可能未来会很辛苦,但不管以后要付出什么代价,也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只要你也喜欢我,我就什么都不怕。”

房门还是开着的,姜筠说完,从身后抱住了他。

拥抱的瞬间,楼下甚至还能听到邹淑玢和姜永晟说话的声音。

但就像她说的,她什么都不怕。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