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很好。
」
她还在等他的下文,可他什么都没说,夏天的风燥热,他胸腔上下起伏,瞳孔里流转着霓虹灯的倒影,似乎还夹杂着一丝无法消解的恨意。
姜筠还在发着呆,忽然对面的电梯门打开了。
陈璡和俞诗荞从电梯里走出来,两人外形条件实在太好,不少人都扭头看了过去——
俞诗荞穿着一袭吊带波点红裙,脚踩高跟鞋,陈璡又是天生的衣架子,拉夫劳伦的白衬衫,领口微敞,经典老钱风,贵气又内敛,两人看起来像是明星要去参加什么活动,酒店前台的工作人员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姜筠能想像到,她和阿黄站在他们旁边,肯定一个像司机,一个像丫鬟。
这时候,俞诗荞也发现了他们,径直走了过来。
「陈先生,俞小姐,你们吃早餐了吗?」
阿黄担心酒店的早餐不合他们的胃口,便多问了句。
「我和阿璡已经用过餐了,」俞诗荞看了眼时间,打了个哈欠,「不早了,出发吧。
」
姜筠连忙跟上,顺手把咖啡扔到了旁边的垃圾桶。
今天的行程是从市区前往集麓大峡谷,中间会经过一个天然湖泊,都是瑶甘这条线路的热门景点,一到节假日都是人挤人的地方。
从市区到七仙湖相距两百公里,路途遥远,不过公路两边植被的变化也很有意思,阿黄一路讲解,但显然没有得到该有的回应。
大概姜筠是这个车上唯一认真在听的人。
俞诗荞刚补完妆,戴着墨镜闭目养神,靠在后座休息,而陈璡从上车开始就一直在忙,修长的手指敲击着电脑键盘,似乎是在回覆邮件,眉头微皱。
在对方发现她前,她先收回了视线。
原以为他今天会主动找她麻烦,但一直到现在,他都像是不认识她一样。
并且,中途俞诗荞找她聊天,她回过头说话,陈璡也没给她一个眼神。
很好。
她终于放下心来。
这才应该是她和陈璡之间的相处方式。
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终于到了七仙湖,这会正好是下午两点,太阳最毒辣的时候,即便如此,景区里仍然围了不少人,有个旅行团的人正排着队准备进去。
俞诗荞虽然做好了防晒,但这阳光太猛烈,站在湖边几分钟,她就有些受不了,担心晒伤皮肤,让姜筠帮她随便拍了几张照片,便匆匆上了车。
而陈璡甚至没有下车,盯着电脑上的股票走势图。
本来预留了一个小时的游玩时间,结果这会不到二十分钟就结束了。
姜筠都感到有些不可思议,毕竟他们连七仙湖的最佳打卡点都还没去,这是小某书上最热门的景点之一,很多人都是专程来这里拍「人生照片」的。
阿黄以为是他安排的问题,觉得自己没做好,脸上的笑容淡了些,本来沿线还有另一个薰衣草庄园的,但他选了这个天然湖,他这会懊恼是不是选错了。
姜筠走过去安慰他:「不是你的问题,你别多想,是天气太热了。
」
正想喊阿黄去买几瓶饮料给车里那两位解解暑,俞诗荞忽然从车上下来。
「你们是不是有什么指标?」她开门见山地问。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