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场的每个人惊呆了,对曹斌的言论感到担忧。
曹斌接着又说:“如果我们尝试进入正常的世界线,很可能保住我们的性命。
但我们进化错了方向,科技树点的有点歪,我们太落后,于是,微观层面的意识体让我们一个一个消失,以减少对整个宇宙资源的浪费。”
学者开始紧张的问曹斌:“你说的都是真的吗?如果欺骗我们,会负法律责任的。”
曹斌又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明天会有更多一部分人消失,而消失的速度都在以指数增加!”
张毅行沉默着,在场的每个人开始谩骂曹斌,说他是末日言论制造恐慌的大骗子,有的学者们拿着书砸向了曹斌。
曹斌被一群人围堵,并遭到痛打,曹斌被打倒在地,他捂着头,被这群人拳打脚踢,场内一度混乱,这时候张毅行叫了警察过来,为了维持秩序,这些学生痞子便离开了,这群人走了,并吐了口唾沫向曹斌。
曹斌整理了一下衣服,“看来真理只存在少数人当中……”
曹斌没有生气,也没做出反抗,他只是拍了拍身子,便回到了讲台位置上,所有人散去,一个女孩看着曹斌,便跑了过去,将曹斌扶起来。
学者女孩说:“先生,你没事吧?”
曹斌说:“没事,这群人真是个野蛮人。”
学者女孩说:“他们都是学生痞子,我们老师也被这群痞子学生打过,这群人很讨厌的,我最讨厌的就是斯文败类~”
曹斌说:“不要管他们,他们说不定明天就会消失。”
女孩感到一丝疑问“你怎么知道?”
曹斌说:“第六感告诉我的。”
女孩说:“你也相信第六感啊,我也是!
因为我的预感都特灵~”
曹斌问女孩:“你叫什么名字啊?”
女孩回答说:“我叫黄颖~”
曹斌:“黄颖,挺不错的名字,你在哪个学校上大学啊?”
女孩说:“我是中科大的一名学姐,我们同学都说我是满级人类,很早就把人所有技能点满了,学霸这个词已经不属于我了,还称我是学神~”
曹斌微笑地看着女孩,女孩的一脸机灵劲也能看出女孩非常聪明。
曹斌非常喜欢聪明的孩子,于是他们俩一眼就一见钟情了,他们在一起相识了。
黄颖和曹斌在图书馆附近聊了很多,很快他们便找到彼此的知己,俩人一起回了家。
女孩问曹斌:“你多大了?看你这么年轻,就当上教授了?”
曹斌很开心的回答道:“我29岁了~”
黄颖吃惊的看着和她差不多的男生:“哇~这么年轻就已经是教授了,你挺厉害的嘛~”
曹斌说:“emmmmm还行……吧~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到了大学之后,也就报了天体物理学,研究物质最深层次的性质和程序。”
黄颖:“那我就拜你为师吧~我有时间就拜访你。”
曹斌:“好啊,随时都可以。”
曹斌说:“我跟你讲讲我的新发现。”
黄颖说:“那说说吧~”
曹斌:“如果俩个物体相同的物体,带到一起时间长了,就会有相同的特性,甚至缠绕在一起,打个比喻,就是我如果有一套知识体系,我并没有和你讲,但遇到你,我们在一起时间长了,就会有相同的知识体系,这些知识体系会复制一样传播,就像一种粒子或者电子微观世界的东西会传递到另一种载体或者意识体内。
相同的意思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见是物质上存在这种现象,就连意识形态和知识体系,或者脑电波存载的信息都是可以通过,地球的磁场相互传递的。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