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日头渐高,围着的弟子也越聚越多。
洛珂站在武器架前磨磨蹭蹭地挑着武器,她刚看见有弟子要去通知宗主,怎么过了这么久宗主还没赶来。
“二师姐,我选好了。”
洛珂回头,见简禾就挑了把普普通通的长剑,问:“小弟,你怎么不用晏君枫送你的那把衔玉?”
简禾抿唇,他还没想好怎么回答,顿了几秒说:“这只是普通比试。”
洛珂听懂他的意思,普通比试犯不着用灵器对决,就随便挑了把刀,两人站到最中间的场地。
一位弟子站出来做裁判,颤颤巍巍地喊了一句:“比试开始!”
简禾想试试自己的剑。
他知道在场的人当中,只有二师姐最心软,所以二师姐很难拒绝自己的请求。
之所以不用大师兄赠送的那把剑,则是因为宁裴玉的所作所为,让他心中有了些许膈应。
坦白说,自上辈子宁裴玉到来之后,他对晏君枫的感情就越来越淡,唯一执念是将真相告诉自己相信的长辈。
如今虽然重生归来,很多事情还没有发生,宁裴玉也还没来,但那一切留存在灵魂中的影响,并不是那么好消除的。
所以他现在不喜欢晏君枫,对于任何与宁裴玉有关的人和事,下意识地进行了回避。
这并不是一种很好的现象,简禾深吸一口气,望向对面的洛珂。
他知道自己有的时候执念太深,但一旦真的放弃了,便是头也不回地远离。
这辈子,他选择保护那些爱自己的朋友、长辈,而宁裴玉,将会是他毕生的死敌!
“师姐,小心了!”
简禾抬手挥出一道剑光,随后便是急速向前冲刺。
洛珂心下一惊,躲开那道剑光,又连续挡了几下简禾的攻击,脚下动作不断。
众人只见场上剑光闪过,烟尘纷起,一时之间竟看不清两人的动作。
“天哪,简师弟原来这么厉害的吗!”
“我看洛师姐都有些招架不住……”
“不愧是宗主唯一的亲传弟子!”
……
台下是热热闹闹的评论,台上的洛珂闪身几步拉开和简禾的距离,她暗暗甩了甩被震得发麻的虎口,没想到简禾的攻击如此之快,她险些被伤到,就连力道都差点比不过。
幸好自己修为高,灵力充足,按小弟这不要命的打法,他应该很快就会耗尽灵气了……洛珂想。
她呼了口气,抡起大刀,调转刀面直砍向简禾右肩。
简禾上辈子东躲西藏,为了躲避追捕向不少散修学了不少身法,此刻是微微侧身,躲过洛珂的攻击,右手拿着剑向上一挥,正中刀背。
洛珂被这力道震得差点握不住刀,紧急缩回了手,后跳几步远离简禾。
这么一打,她都有点被挑起战斗欲望了。
“师姐,请接招!”
简禾收回剑,凝神静气,挥出三道夺目剑光,这是他目前金丹阶段所能使出的最强的杀招。
二师姐已是元婴期,比自己厉害许多,她肯定能躲过去的,简禾心想。
洛珂那边,见这三道剑光袭来,携带着扬起的风尘,心里已是连番谩骂:我就不该接下小弟的挑战!
台下弟子们俱已目瞪口呆,在他们看来,简禾师弟挥出的这三道剑光虽不伤场地分毫,但其中带着几分毁天灭地之意,直叫人由心底生出几丝恐惧,连双腿都开始打颤。
“轰!”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