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3章(第1页)

族长说了两句客套话,桌上的人一起举杯,一口气将酒闷了。

谢潇南也是从没有喝过这么烈的酒,一入口眉头就微微皱起,但情绪并不明显,很快被掩盖过去。

接下来就是吃饭,桌上只有谢潇南和温梨笙的面前有筷子,其他人都是直接上手抓的。

所有女人都只给身旁男人布菜和倒酒,只有温梨笙一人拿起筷子就把肉夹进了自己的盘子里。

约莫是很不合规矩,有几人不赞同的看她一眼。

但谢潇南尚没有说什么,旁人自然也没资格教训她。

肉块太大,用筷子就十分不方便,也使不上力,她犹豫再三,最后还是学桌上的其他人一样用手抓着吃,只啃了两口两手就全是油渍,倒是难得的专注。

只是要时时注意谢潇南的杯子,若是喝完了她还要继续倒。

谢潇南并不喜酒,更何况是这样烈的酒,若非族长举杯,他则一口不喝。

饶是如此,还是喝空了一杯,等温梨笙倒完之后他再拿起,只觉得杯身十分滑腻,松开一看才发现杯身尽是肉上的油渍。

再一看,温梨笙已经糊了满手。

他一把扣住温梨笙的手腕,没好气的低声问道:“你不会使筷子?”

温梨笙无辜道:“筷子夹不住。”

他看一眼盘中被身旁女子撕成一条条的肉,又看了看温梨笙盘中成块的大肉,思索片刻从怀中拿出灰色的流云锦帕扔给她:“把你的爪子擦干净。”

“可是我还没吃完。”

温梨笙犹豫道。

她自己是有帕子的,只不过换衣裳的时候没带在身上,本打算吃完了出去再洗手,却没想到身旁的人忍受不了了。

谢潇南将左手边两盘被人撕好的肉条放到温梨笙,引得一直忙着给他撕肉的女人伸头看了温梨笙好几眼。

谢潇南道:“吃不完我就给你镶金牙。”

温梨笙一下子就听懂,温府那条街的街头住着一个王员外,前年跌了一跤摔掉了两颗牙,然后打造了金牙镶上去,一咧嘴笑比和尚的脑门还亮,十分晃眼。

她赶忙用锦帕擦手指:“不饿了不饿了,我不饿了。”

勉勉强强把手上的油腻擦去之后,温梨笙盯着面前盘子被撕好的肉条,上面撒满了她往日没见过的调料,一股果木香若隐若现,她咂咂嘴,还是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塞嘴里。

入口时果木香充满口腔,伴着肉香融化在舌尖,但这块肉韧劲十足,她反复嚼了许久,直到肉中汁水被吸尽了也没能吞下去。

接下来就是越嚼越柴,以至于后来一整块完全没有水分的肉块被她咽了好几下也没能咽下,打眼瞟了桌上的一圈人,她只好悄悄弯腰把那块嚼得又柴又硬的肉干吐到了锦帕里,然后飞快的包起来,以为没人发现。

谁知一抬头就看到谢潇南正面无表情的看她。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