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esp;&esp;之后一段时间,他和郑进又在下榻酒店的健身房里打过几回照面。
一开始林煦安不好意思上去打招呼,还是对方主动来攀谈,两人才渐渐熟悉起来。
&esp;&esp;郑进不是表演科班出身,武校毕业后去香港闯荡,做过动作替身,也干过武术指导,后来回到内地才当了演员。
大概八、九年前,他和长城影视短暂合作过一次。
据常静了解,这人靠着早年积累的资本人脉,最近一段时间在电影圈里动作不断。
&esp;&esp;就像林煦安观察郑进一样,郑进也留意到了这位不算新的新人。
&esp;&esp;他首先注意到林煦安,是因为这人在片场异常的寡言。
&esp;&esp;那是电影开机没多久的时候,在试拍的等待间隙,所有的演员围在一起聊天,大家对新环境、新同事都带着兴奋和热情,只有林煦安表情一直很平静,好像在听,又好像在走神,让人有点摸不清楚。
&esp;&esp;可是一旦到了摄影组掌握场景的时候,这人突然变了一个样子,眨眼的功夫便进入角色状态。
最让郑进惊讶的是,无论重复拍几条,林煦安每次都能精准拿捏人物情绪和对话关系,这种对拍摄的把控能力,似乎超出了他同龄演员该有的业务水平。
&esp;&esp;郑进找到制片人一打听,这才有些明白了。
&esp;&esp;圈内
&esp;&esp;不管别人怎么看他,林煦安自己心里清楚,在枪战类型动作戏上,他的拍摄经历远不如前辈。
&esp;&esp;就拿对待枪械的熟悉程度来说,郑进仿佛天生的军人一般,无论是小巧轻便的6-4式手枪,还是新制式的警用步枪,到了他手上,都能使得得心应手、干净利落。
&esp;&esp;在演员这一行,有的人天生模仿能力强,什么动作走位只看一眼就能学个八九不离十,拍出来的效果即使比不上专业人员,在镜头里也能做到像模像样。
但林煦安认为自己不是这种人,他学东西一直比较慢,最简单的拆枪、装枪,别人只需要练两小时,他得练两天才能达到理想效果。
&esp;&esp;因为拍戏用的道具枪受到管制,林煦安只好等剧组清早开工后,再去道具组借道具练习。
久而久之,道具组上下都知道有这么一个怪人,没出工任务的时候就会过来琢磨道具,一待就是一整天。
&esp;&esp;除了熟悉道具,他还得克服对枪械的心理障碍。
普通人在开枪后会有本能的眨眼动作,但对缉毒警察来说,枪支可是交托性命的工作伙伴。
如何培养熟悉感,如何避免下意识的身体反应,都需要长时间的练习。
&esp;&esp;好在笨鸟懂得先飞,奋起直追的林煦安总算在实拍时没有掉链子。
&esp;&esp;郑进只是个性直爽,人并不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