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你逃不掉的,还是停下吧,你我实力悬殊,只要你交待清楚孔受在哪里并将荧炎灵芝奉上给我,老夫便饶你一命。
“
皓月之下,庞大的山脉边缘,银袍的老者正在追赶着一名少女。
”
嘿嘿~少废话了,我就不停下来,你我实力那么悬殊你倒是追上来啊。
“圣小凡不断的消耗着灵力去维持着符文阵法,此时此刻圣小凡的小脸已经泛起了一丝苍白。
”
该死的“,银袍老者暗中咒骂道,先前一晃神被圣小凡瞬间逃开了,本来凭着他灵阵师的修为应该是不会出现此等失误,本来凭他灵阵师的修为应该轻而易举的逮到她;然而,从被圣小凡逃走的瞬间到现在他都没有逮到她。
事实上,若是普通的灵修者的确逃不掉灵阵师的追捕,只是银袍老人却没想到圣小凡有这种底牌而已,而更让其吃惊的是,他一路追着圣小凡全程见识着圣小凡的各种花俏手段。
从圣小凡使用灵阵书卷毁掉他的灵阵和使用逃脱的手段开始,到现在他倒是见识到了不少类型的灵阵书卷,其中隐匿气息的灵阵书卷、瞬间跳离的灵阵书卷、小范围移动地势的、造起雾霾的、幻象诱敌的、迷惑的、攻击的、元素陷阱的,当然还有最令他咬牙切齿的提速灵阵书卷。
圣小凡层出不穷的手段,便是灵书类灵修者冒险在外一直所赖以生存的手段。
要知道灵阵书卷虽然也是灵书宗师所铭刻,但其和灵术书卷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层次。
当然了,手段多是好事,但同时也得有足够的灵力来支撑才行。
像圣小凡的灵阵书卷固然多,只是面对一位灵阵师的追击,即使是她也不敢大意;要知道巅峰灵流师和灵阵师虽然是只差一步,但是灵流师与灵阵师的距离却不是差那么一星半点的事情,这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境界。
换做是其他灵流师恐怕一早就被截到了,或许一开始根本就逃不了;圣小凡能逃到现在,那是在玩命地消耗灵力,不仅要保持着疾驰的灵阵的灵力输出,快要被追上的时侯又得提速,还要避开银袍老人的攻击,同时还得阻拦他;圣小凡都数不过来自己到底用了多少灵阵书卷了。
在后方仍然穷追不舍的银袍老人内心也是相当愤然,他追击了这么久,甚至连灵阵都构成去攻击了,还是难以靠近;每次快要追到的时候,要不是受到各种干扰,就是眼睁睁的看着圣小凡提速,正因如此才导致他浪费了不少时间,若是这件事传了出去他这张老脸就不用见人了。
银袍老人恨恨咬牙,盯着前方圣小凡的身影,不禁暗自恼怒:哪里来的死丫头,不停的刷新他的传统强者观。
眼下已经非常接近山脉了,圣小凡反而加快了速度,没有一丝想要停下的感觉,银袍老人不禁皱了皱眉,看样子他也并不愿意靠近那里。
银袍老人哼了一声,“前面就是兽脉了,以你的修为你觉得你能在里面活多久?还是乖乖地束手就擒吧。”
“要你管,嘻嘻~你不会是不敢进去吧,还灵阵师呢,少丢人了哈哈。”
圣小凡笑道,虽然有些莫名但眼神里好像酝酿着什么。
“臭丫头,老夫饶不了你。”
银袍老人被一言激怒了,枯燥的手掌往前一击,顿时好几道灵质气剑飞出,直击圣小凡。
恼羞成怒了?正好!
圣小凡撒手便往空中散去好几份灵阵书卷,那些书卷构成这一个个的灵阵,有的白光耀目、有的艳红如火、有的翠绿如宝石。
那散放着白光的灵阵幻如巨盾,坚不可摧,崩断了一道道飞梭而来的灵质气剑。
那艳红如火光的灵阵威光绽放,猛然炸裂,荡漾着一道道无比猛烈的灵力涟漪。
银袍老人大手一挥,身边出现了无数的灵阵,那些灵阵就像是在为其护航一样阻挡着圣小凡的一道道干扰手段,使得他可以不必分心地追击圣小凡。
而圣小凡也没有太多的去理会身后的情况,她只要一直往前就可以了,因为她很清楚,自己的灵阵书卷使用了不少,同时自身的灵力也在急剧的消耗,虽然对那银袍老人造不成什么大的影响,不过她能逃到现在也是值得了。
再努力一点,再坚持一下,只要进去兽脉就行了,即使那里是外围边境,但也是兽族的地盘,虽然栖息在外围的灵兽品阶都不会太高,但是对圣小凡来说也足够了,她就不信到时候他一位灵阵师在灵兽的纠缠之下还能轻松地脱身。
...
简介凭借着从神仙版抖音中得到的能力技艺,实力提升,最终踏上地球巅峰,飞升仙界。...
曹安民,一个历史上少有记载的人物,一个宛城之战中与曹昂一起殉职的曹氏子孙。前世青年曹鑫,就这么进入到了曹安民的身躯当中,在汉末浑浑噩噩般活了10年。什么?再有三年自己就要死了?什么?几天后祖父曹嵩父亲曹德就要去徐州了?就要被陶谦部下杀死了?正当曹操与百官为老太公曹嵩大摆筵席之时,正当众文武欢声笑语的刹那,曹安民却是在宴席中突然放声大哭,并哭道老太公(曹嵩)命不久矣。原本只想在乱世中混混日子的他,从这一刻开始,一切将变得不那么平凡。企鹅五四四一二五三六(书友ivanyu提供,万夫书友群)未满...
尘间花少贺来方晓莉她失恋,他也一样,于是她拉着他去喝酒,向他诉说着心里的苦。情到深处,酒到深醉,两个失意的人,融合到了一起当晨光照耀在脸上,贺来才发现昨晚的战绩,可身边的那个人是她的上司啊,这可出大事了啊。...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