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次《凶杀令》剧组会如此抢时间邀请她来美国确定定妆照,也是他们这边的拍摄时间很紧急了,简以妤这个新加入的角色必须确定下来拍摄形象,然后才能等她之后空出时间来美国拍摄。
&ldo;邀请简小姐出演的角色戏份不多,但是很关键,也很难拍,很多武打动作……&rdo;将胡凡蕊送入酒店后,强森开着车带简以妤去片场的路上,跟简以妤聊起她的角色。
&ldo;这个角色开机前斯坦伯格导演找了几个女演员来试镜,但是都不合他的意,最后都舍弃了这个角色,没想到他在网上看到简小姐的视频,又决定恢复这个角色的戏份。
&rdo;
强森觉得简以妤能来参演《凶杀令》十分具有神奇性,因为这已经是临近《凶杀令》快杀青的月份,斯坦伯格临时下的决定。
拍戏中途突然添加角色,这几乎是电影拍摄大忌,但是斯坦伯格却坚持这么做,可见他对于之前遗憾放弃某个剧情心存执念,简以妤的出现给了他化解这个执念的机会。
&ldo;到了。
&rdo;
强森把车停好,带着简以妤刷卡进入了封闭的《凶杀令》片场。
&ldo;砰!&rdo;
片场正在拍一场大戏,几个演员和群言站在搭建了一多半绿幕的空间里打斗,动作设计的十分劲爆精彩,但简以妤站在一边,却看着他们四周的绿幕跟偶尔出镜的威亚钢丝觉得有些搞笑。
然而就是在这样搞笑的环境中,以成廷为首的演员却极为投入角色卖力出演。
简以妤驻足观看了下,然后被强森带到片场一间独立的化妆室。
&ldo;简小姐等一会,斯坦伯格导演马上就好了。
&rdo;强森安置好简以妤,叫来化妆师先给她上妆。
化妆师是位胖胖的白人女性罗拉,给简以妤上妆的时候十分健谈,跟简以妤聊了很多有关于中国娱乐圈的事,多次提到剧组里的男主角成廷,夸赞他的魅力,有几分成廷粉丝的架势不说,后续提到简以妤之前在美国的&ldo;英雄&rdo;事迹,还十分出人意料提到简以妤昨晚在国内跳的《人工智能》。
&ldo;超酷,我小儿子刚刚还打电话提到你这支舞,叫我上网去看了,我刚刚看完,觉得你跳的超酷。
&rdo;罗拉提到十一岁的儿子,脸上露出几分慈爱的笑,简以妤看了也忍不住笑起来,并没有将《人工智能》传到外网上也引起关注和热议的事放心上。
等之后在罗拉积极的帮助下,简以妤暂时换了一套之后还需要再根据她形象做改进的&ldo;戏服&rdo;。
这套纯黑的&ldo;戏服&rdo;符合西方为了干练打斗场合设计的极为贴身,简以妤换好从换衣间走出来,马上听到一声口哨。
&ldo;咻~不错哦,甜心!&rdo;
浓重带口音的英语传来,简以妤抬头看到一个棕色头发的白人男演员。
这个演员大概30岁左右,之前简以妤在来时的群戏现场里见过,现在正上下打量她的身材,令她已经有几分不悦,他还在道具师按照导演吩咐提着一套枪械过来的时候,带几分嘲笑的口吻说。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