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1章(第2页)

方眠带他去饭馆打包了几份清淡的饭菜。

这些饭菜是给穆静南吃的,方眠去隔壁打包烧烤和肉串,柜里有冰啤酒,方眠买了瓶拎着,留给自己喝。

进了旅馆,简简单单一张床,靠南一个阳台,外加一个狭小的卫生间。

旅馆临着大马路,外面时不时传来汽笛声,还有汽车飞驶的咻咻声。

除了干净,这旅馆没啥旁的优点了。

穆静南不是个挑剔的人,什么也没说,脱了夹克,低垂着眼睫把饭菜摆上桌,还把一次性筷子拆好,放在纸巾上。

装在塑料盒里的饭菜,锡纸袋里的烧烤串,方眠的冰啤酒,他整整齐齐摆好,每人座位前还放块纸巾,一丝不苟,正经得像豪华大餐。

做好一切,他坐在塑料凳上,静静等方眠一块儿吃饭。

方眠说:“你先吃,我上个卫生间。”

临进卫生间之前,他又突然扭过头,凶巴巴地威胁穆静南,“敢逃跑就把你炖成蛇羹。”

十分钟之后,方眠出来,见他还端端正正坐在桌前,暗暗放了心。

这家伙今天表现得挺乖,还不错。

方眠走到桌前正要撸串,突然发现签子空了一半,烤腰子掌中宝都被吃了,那些专门给穆静南买的鸡蛋羹和芹菜炒肉还完完整整放着。

啤酒瓶也开了,方眠把瓶口朝下倒了倒,一滴不剩。

怎么回事?谁吃了他的串,谁喝了他的酒?这屋里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喝酒吗?

低头看穆静南,他神色如初,淡漠平静。

他用纸巾抿了抿嘴唇,放下一次性筷子,道:“我吃好了,谢谢款待。”

说完,他站起身正要离开桌前,身子忽然晃了晃,方眠眼疾手快把他接住,四目相对,穆静南眼眸笼了层雾气般,一片朦朦之色。

“你偷喝了我的酒!”

穆静南沉默地别开脸。

“你不是不喝酒吗?”

方眠纳闷。

“以前,”

穆静南眉心微蹙,顿了半晌才说,“要工作。”

“现在不工作就喝了?”

方眠仔细端详他,“不是,你酒量也太差了,这才一瓶啤酒而已你就醉了?你喝不了这么多干嘛一瓶全干光?”

穆静南不吭声。

每次他做错事,他就不说话。

方眠服了,“你知不知道你现在不能吃太重口的,”

扒拉了下桌子上的签子,“烧烤这么多油,我特意多加了辣,你还吃。”

把他扶上床,他闷头倒下,黑色衬衫压出了褶皱。

安置好这个白痴,方眠起身要去吃饭,手腕被他一拉,身子失去平衡,猛地倒在他身边。

一转头,便对上他暗金色的眼眸。

他的手撑在方眠耳侧,炽热的呼吸洒在方眠的脸颊,仿佛被火炉烘烤,方眠的脸被烫红了一片。

方眠推他,“你干嘛?”

他纹丝不动,“你要离开么?”

光看他模样,看不出他醉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