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朕也有错,不应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驳你面子,你刚刚对褚英讲的话朕都听的一清二楚,是朕不好误会你了。”
如懿扑进弘历的怀里。
俩人在勤政殿吻得难舍难分。
隔日,俩人在养心殿醒来。
如懿靠在弘历的胸口上,聆听着他的心跳。
弘历:“如懿啊,朕想了许久,还是决定下月初八封你为后。”
如懿藏住心中的喜悦,佯装不解,“可是孝贤皇后还未满三年期不是么?”
弘历伸手搂住她的肩,道:“朕不想等了,想必琅嬅一定会谅解的,”
“皇上~”
如懿娇羞地往弘历的腋下钻去。
很快就到了永璜出棺之日,弘历虽然将丧仪交给了绿筠和嬿婉操办,但并没有限制如懿去永璜府上祭奠。
弘历不便出席,让李玉和凌云彻出宫护送永璜最后一程。
直到夜幕降临,如懿才回宫。
李玉早早便回养心殿复命,凌云彻连凌府都未回,跟在如懿身后,陪伴她。
“皇贵妃娘娘,大阿哥去了,您可得保重凤体。”
如懿脚步停顿,回头看向凌云彻,道:“凌云彻,感谢你送本宫回来,天色不早了,想必惢心还在等你吧,早些回去吧。”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凌云彻张了张嘴,还想和如懿多说话话,可话到了嘴边又变成了无话可说,他抱拳道:“娘娘若是没事,奴才就告退了。”
他往后退去,刚要转身离开,如懿喊住了他,“慢着。”
凌云彻低头,“娘娘有何吩咐?”
如懿笑盈盈地走到他面前,柔声道:“下月初八,是本宫封后的日子,到时候你带惢心进宫吧,本宫好久没见她了,怪想念的。”
如懿终于要当上皇后了,本来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可凌云彻怎么都笑不出来,他藏在心里的女人变成了别人的正妻,以后再也不能坐在台阶上聊天了。
当他回过神时,如懿早已转身离去。
他痴痴地盯着如懿的身影,突然一朵小白花飘落在他脚边。
那是如懿发髻上的白花,很别致,所以凌云彻一下就认出来了。
他捡起那枚白花,明知道是朵假花,却还要凑近鼻尖闻一闻,像是白花上有如懿残留的味道,最后他小心翼翼地将白花藏进衣间,像是得到了一件不可多得的宝贝。
然而这一幕刚好被跟在身后的兰绮和嬿婉看见了。
嬿婉脸色发白,她终于明白了。
为什么她的云彻哥哥变了,以前满心满眼都只有她一个人,现在却对她爱搭不理,甚至还为了如懿来永寿宫谴责她。
她抓住兰绮的手,哽咽道:“兰绮,你看到凌云彻看皇贵妃的眼神了吗?不过是一朵白花,他都这般珍惜,我总算知道他为什么对我如此冷漠和狠心了。”
“他不爱我了,我以为他是爱上了惢心,却没想到他爱的竟然是皇贵妃,甚至为了保护她娶了一个他不爱的女人为妻……”
澜翠扶着她,心疼道:“小主,别难过,为了这种人,不值得。”
兰绮知道过了今晚嬿婉会对凌云彻彻底失望,为了不再让她踏上前世的老路,她决定让嬿婉亲自斩断与凌云彻的这段孽缘。
兰绮拿出那枚红宝石戒指,递到嬿婉面前,“嬿婉,凌云彻不值得,若我告诉你他将来会成为你成功路上的绊脚石,你会怎么做?”
“嬿婉,为了凌云彻,一个会背叛你的男人,不值得。”
喜欢如懿传:奴颜媚骨请大家收藏:()如懿传:奴颜媚骨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