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9章 清醒婉婉(第2页)

“皇上,皇贵妃即无子嗣,家中又无兄弟帮衬,实在不是继后人选啊,望皇上三思。”

有反对的自然也有赞成的。

“谁说皇贵妃无子嗣傍身,五阿哥不就养在皇贵妃膝下么,若是好好栽培,定能成大器。”

“这怎么能相提并论,中宫所出才是嫡子,五阿哥乃冷宫贱婢所出,就算养在中宫膝下,有如此品行不端的生母,将来如何能继承大统?”

朝堂上争吵不断,吵闹声让弘历的头疼病又犯了。

“够了,别吵了。

立皇贵妃为后的事朕心里有数,说到子嗣,皇贵妃膝下并无亲子,这更能让她平等对待后宫中每一个孩子。

至于无家世背景,这个问题太后早就像朕提过了,朕的后宫需要的是一位母仪天下的表率,至于家世背景,都是次要的。”

弘历是怕了。

他不想再拥有一位像琅嬅那般有家世背景的皇后,也不希望他的皇后是一个只会为儿子争取利益的女人。

甑嬛也听说了这件事。

她从一开始就不太喜欢如懿,不止因为她姑母的原因,还因为她太天真,天真地幻想着得到一个帝王的真心。

她不屑争宠,是因为皇帝将她放在了心上。

看不惯别人用计谋争宠,可这里是紫禁城,是皇宫,既然入了宫当然要不惜一切争宠,有野心,敢向上爬,这才是后宫女人的标杆,如果什么都不争,那还入宫干嘛,直接去尼姑庵当和尚不行么。

她让福伽去请了弘历过来。

可弘历又怎么会听她的,向来都是一意孤行,从他登上皇位的那一刻起,他对甑嬛的怀疑就没停止过。

她怕甑嬛挟天子以令诸侯,想要效仿武则天,做下一个女皇。

选嫡福晋时,甑嬛就不让他选如懿。

可是如今是上天给了他第二次选择的机会,他当然不会这么轻易放弃。

甑嬛冷笑:“皇帝这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了,看来哀家说什么都无意了。”

弘历面无表情,搁下茶盏,“皇额娘就不必操心立后的事了,儿子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皇额娘若是没其他事,那朕就告退了。”

没等甑嬛说话,弘历转身就走。

甑嬛心里像是堵了块石头般难受,“福伽,你看看皇帝,为了如懿,竟然和哀家顶嘴了,如懿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他这样么?”

福伽忙上前,拍了拍甑嬛的背,说道:“算了吧,太后,皇上要是喜欢,就随他去吧,现在最重要的是舒妃娘娘腹中的胎。”

一想到意欢有了身孕,甑嬛脸上又有了笑容,枚妃蕊姬也是她的人,她曾经也怀过孩子,可惜没能保住。

所以在得知意欢有孕后,她立马带福伽去了储秀宫看望意欢。

自从讷亲犯错被赐死,甑嬛已经很久没有笑过了。

知道意欢食欲不佳,她又恨不得把意欢接到慈宁宫来住。

喜欢如懿传:奴颜媚骨请大家收藏:()如懿传:奴颜媚骨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