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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一天哨裂天巨鹰很是喜欢这种小零食,只可惜以它的体型,这些蚂蚱也只能是塞牙缝了。
哦,不对,鹰没有牙。
玛德琳一口一个烤蚂蚱吃得很香,以前在加林孤儿院的时候他们这些孤儿经常吃烤蚂蚱,美味又有营养。
后来生活变好了些,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吃过了。
除了菲莉雅、艾米尔和艾米丽三人,大家都吃得很开心,就和吃别的好吃的食物没有区别。
这三人从小锦衣玉食,当然是没吃过烤蚂蚱的。
“娜娜,烤蚂蚱真有那么好吃?”
菲莉雅拿着一串烤得金黄的蚂蚱小心翼翼地闻了闻,确实挺香的。
不过菲莉雅虽然没有怕毛毛虫那般怕蚂蚱,但是也不太喜欢。
“真的呀,我和哥哥小时候吃的东西少,孤儿院只能提供基本的食物,几乎没有肉的,哥哥就抓蚂蚱给我烤着吃,也算是吃到了肉呢。
菲莉雅姐姐,尝尝吧,真的很香的。”
欧菲娜说完就给菲莉雅做了个示范,一口咬下去,嘎嘣脆。
菲莉雅终于鼓起勇气,轻启朱唇,洁白的牙齿咬上了蚂蚱,手轻轻一带就从签子上拽了下来,然后吞入口中咀嚼着。
确实很脆很香,有点像烤虾的味道。
“怎么样,好吃吧?哥哥做的东西就没有不好吃的,吃就完事了。”
欧菲娜道。
艾米丽见情人的妹妹都有勇气吃,自己这个做嫂子的没有理由怂,况且看起来这蚂蚱真还不错,就这么一会功夫,菲莉雅一串就吃完了,还又拿起了新的一串。
艾米丽也尝试了一下,是她喜欢的味道。
“哥,快尝尝,真的挺好吃的。”
艾米丽对艾米尔说道。
艾米尔一咬牙,迅速地吞了一个嚼吧嚼吧咽了,回味了一下,感觉还行。
他再慢慢地吃了一个,然后就停不下来了,吃到嗨处,他还拿出啤酒助兴。
“罗格,你为什么这么会做饭?”
艾米尔好奇问道。
他的同辈中人里,除了自己的主职业,也就奥术师、药剂师等等副职业有人兼修,厨师还真没有。
“小时候吃的东西少,但是哪有不馋嘴的小孩呢?所以就想用普通的食材做出特别的味道,时间长了就感觉领悟了诀窍似的做什么都得心应手了。”
罗格道。
简单来讲就是穷的,嘴馋是动力,造就了一个圣尊级大厨。
“你挺了不起的,怪不得她们俩都喜欢你。
来,喝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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