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晚上惯例沐浴后,顾言卿并没有上榻修炼,而是坐在了桌子旁从储物戒内拿出几修炼类的书看着,是不是拿着毛笔在一旁的纸上写着什么
季清默凑近看了看顾言卿在写什么,结果看到对方居然在写演讲稿?!
堂堂灵渊大陆第一人居然在因为小小的讲学在写演讲稿,季清默更加确定顾言卿不是不爱说话,是不会说话了
原书中并没说顾言卿不善言词,一直是描述淡漠疏远,季清默觉得自己发现了顾言卿不为人知的小秘密
顾言卿看到小家伙一直盯着自己的稿子看,知道小家伙认识字,定是看的懂自己所写的事物。
抿了抿唇,用手轻轻将对方推了推
“不许看”
顾言卿有些羞恼的对季清默道
季清默看到顾言卿动作,竟是觉得此时的顾言卿有些不一样,非但没有远离,反而跳上了顾言卿写字的手臂上,两只小脚丫架在两边,随着对方写字时而晃动,盯着顾言卿写字
顾言卿感受着小家伙随着自己一摇一晃,小肚子贴着自己的手臂,触感甚是不错,此时平静了五百年的心里更是害羞及了,面上不显,耳尖却是微微的红了
没有再将对方赶走,顾言卿写字越发的小心,生怕小家伙被甩下去,与之相反的就是写字越发的慢了,写到子时才堪堪写完
此时季清默早就睡着了,顾言卿将对方轻轻放到床榻上,用帕子给小家伙盖上
顾言卿给季清默盖上后没有立刻走,蹲下身平视小家伙就这么看着对方的睡脸,随后又用手指戳了戳
嗯,毛茸茸的
感受完对方的触感后,看了看窗外的夜景,也没有修炼,在季清默旁边也睡去了
第二天晨时,阳光还未照进屋子,顾言卿睁开了眼,看着还未醒的季清默便起身起了床
一番洗漱后,天还没完全亮起但离开讲也不远了,对小家伙来说却还是有点早
并没有去叫醒季清默,顾言卿合着帕子将对方抱起,给对方施了一个屏障,确认可以阻挡风尘后,御剑飞往讲堂内
宗门讲学听众不限内门,外门弟子同样可以参加,加上不知是哪传出来的消息,说是顾长老亲自讲学,人就更多了起来,偌大的殿内拥挤了起来
所以季清默一醒来就被这么大的阵仗给吓到了,自己不是在床榻上吗,随即又一想顾言卿给自己设个屏障并不是什么难事
仰头看着顾言卿那严肃疏远的表情,再看到面前桌子上那一叠纸,赫然是昨天晚上写的稿子,季清默想这难道就是反差萌?
讲师与弟子的位子是有一定的距离的,下面的弟子怕是以为桌子上放着的什么厉害的修炼功法,如果知道是篇演讲稿怕是要惊掉下巴
顾言卿感觉到怀里的小家伙动了动,便知道小家伙醒了,摸了摸对方的身子,小声对季清默说“乖一点”
时辰到了,顾言卿不再对季清默说话,抬头面向众弟子徐徐讲了起来,语气更是从容不迫,完全看不出不善与人交流,此时下面的弟子也不再说话,静心听着生怕错过了一字一句
季清默睡饱了暂时还没有瞌睡,在顾言卿怀里听了会儿讲话,发现自己根本听不懂,也就是放弃了。
左看看自己的小翅膀,右看看自己的小脚丫,觉得越发的无聊
自己想的放风根本不是这样放风啊喂,又呆了会儿,季清默下定决心要出去玩会儿,等下再回,量阿卿现在也不能抓自己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