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地冲出去,把周行甩在身后,然而,事实却是无事发生。
她的小电瓶车还在以刚刚的时速,稳步前进。
沈烟:?
她完全忽略了,刚刚周行骑自行车是追上她的。
她偏过头,看到周行稳稳地骑在她身旁,并没有蹬自行车蹬得很吃力的样子。
周行似乎看透了她的想法,笑道:“你的电瓶车是不是上完牌照之后,没有再去店里解除限速?”
沈烟也是第一次知道电瓶车还有限速的:“什么?”
周行解释道:“电瓶车上牌的时候,会检测速度的,要想通过检测,车速是不能超过25的,所以一般等上完车牌后,要再去店里把限速解掉。”
沈烟似懂非懂:“就是说,我要再去找卖家?”
周行:“对。”
周行给沈烟指了电瓶车车棚位置后,就去还共享单车了,沈烟大概辨认了一下方位,在陆氏集团大楼的侧面,距离公司大楼也挺近的,不过离买早餐的餐车就有些距离了。
沈烟先开着电瓶车去了她一直买的三明治店门口,不得不说,余新年推荐的这家三明治是真的不错,她连吃了一个礼拜都还没有腻。
不过今天买三明治的时候,就没见余新年人了。
沈烟买了三明治,停完车,走到大门口,周行也还好车走了过来。
不得不说,人靠衣装这句话一点都没错,她看着周行穿着剪裁合身的西装从晨光里走过来,一下子就有了氛围感。
她忽然就想到昨天她们挤在包间角落里聊的八卦。
周特助长得也还行,怎么会没对象呢?
沈烟甚至想到了会不会是逆向秋香效应,她记得昨天她们说的,和周行一起创立了深羽科技的三个好友,个个都是家里有钱又有能力,抛开长相不说,这么一对比,周特助作为一个普通家庭出生的人,就显得稍显逊色了。
“我今天还挺帅吧?”
周行见沈烟直直地盯着他看,忍不住开玩笑道。
沈烟的脸“唰”
地一下就红了,她都能感受到,自己的耳朵迅速发烫。
她可气死了,怎么她的电瓶车不能像她的耳朵一样反应迅速呢?!
沈烟只能佯装淡定:“……恩,是不错。”
周行心情也不错:“下午我和陆总进京,明天我们要去面圣。”
沈烟一愣:“面圣?”
周行:“有点夸张,但大差不差,上周你第一天来一起整理的材料还记得吧?那个网红小区的项目。”
沈烟当然记得,那是她第一天上班就加班的日子。
“那天市府办要得这么着急,我还开玩笑,说这么着急是要连夜上报□□吗,结果真被我说中了。”
周行觉得他的嘴简直是开过光,“明天要去汇报项目内容。”
沈烟跟着周行一起坐上电梯,她听了周行的话,还是有点奇怪:“明天面圣的话,你怎么今天就穿正装了。”
周行:“一会儿下午,帝都那边会有人来接机的,以后有这种事情,我带你一起去。”
沈烟赶紧摆摆手:“不了不了,我写材料就行。”
说完,沈烟又想把自己的舌头割掉,呸呸呸,她写材料也不行,她摸鱼就行。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