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2章(第2页)

没有啊,您桌上很干净真的没有!”

王征泽的眉头拧得更厉害了,当下也不敢迟疑,立刻就给《星期天》的节目负责人打电话。

“好……好的好的,那请您先传真过来吧。”

放下电话王征泽松了口气,回头对着临哲他们说道,“还好,那边的问题还有副本,等会等他们传真过来,只不过问题的回答是没有了,你们可以自己先酝酿一下。

化妆师和造型师你们先上。”

一口气交代完了的王征泽先匆匆跑回自己的办公室,他昨晚才校对稿子,没理由今天桌上的东西忽然变成了一份他让新来小助手练习的问答稿啊?

想到这里王征泽脸上的疑惑越发浓厚起来。

难道是……那个新来的见习助理?

同时,临哲眼里闪过一丝捉摸不透的东西。

他不信以王征泽延自泊宁的谨慎会犯这么大的错误,而如果不是王征泽的疏漏……临哲几乎是一刹那就联系到了魏凯那里。

心下一惊的临哲迅速打开自己的衣柜,只见里面被翻得一片凌乱。

果真,还是被魏凯偷走了么……

不愧是魏凯,即使是临哲说了那张身份证不在自己身上还是被魏凯看穿了。

毕竟不论是将它交给谁,都没有自己保管来得安心。

看来,魏凯还不死心。

临哲摸了摸下巴,魏凯野心本来就大,但……必定是有人在煽风点火?不然也不会过了这么久才有动静了。

心下一动临哲就联系到了沈辉。

捏着传真过来的几张写着问题的纸,临哲扫了一眼。

有些问题刁钻是刁钻了点,但也是舀捏得很有分寸的,自己前世见多了沈辉应付这些问题的回答,对他来说都在可以接受的范围里面。

有了这些问题的报备,临哲也是安心,看来沈辉的打算必定是要落空了。

这一世沈辉有了临哲挡在前面,连出道的机会都被临哲挡住,风光不再的同时只好从魏凯身上寻求帮助。

临哲冷笑一声,当下悄悄地打了一个电话。

既然你非要不听我的话,就别怪我手下无情了。

“有不知如何回答的,在车上和我说。

都准备好了吗?上车!”

王征泽风尘仆仆地从办公室又赶了回来,见他们的造型都做得差不多了,当即大手一挥招呼上车。

临哲的头发又长了些,耳鬓的头发被造型师打了定型液妥帖地和耳朵契合,染上几缕酒红。

前面的头发还是细碎的刘海,挑染的棕色和浅褐的瞳孔交相辉映。

腾铭依旧一头黑色帅气的短发,却也被造型师打理得层次分明。

还没到《星期天》节目录制组的场地就已经有大群粉丝舀着红色条幅,沐浴在冬日的阳光下大声喊着“路更加油,临哲加油之类的的话了。

大大的横幅上面更是写着:“初阳不离,时光不弃”

临哲失笑,还真是……粉丝们才永远是最有才的么?但这一笑落到粉丝们眼里那就是对他们一种肯定啊,呼喊声猛然高涨。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