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人之间,虽然已经有了实质,却没有名。
沈辉只是利用他——魏凯知道。
但魏凯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控制不住自己的思维,他举起双手想去摸摸沈辉的头,想去抱抱他,想去好好安慰他。
沈辉嗤笑一声,看了他一眼。
一眼,足以让魏凯从头凉到脚。
那眼神里是浓厚的不屑和嘲弄。
魏凯默然,即使他是飞天娱乐的帝王,他却不是临哲几人的上司。
何况,前面的教训已经告诉他,临哲绝对不好惹,而且……自己也因为那些原因不敢让沈辉出道。
对此,魏凯一直心怀愧疚,他只好无言地看着沈辉用那种蔑视的眼神看他,竟是什么也无法辩驳。
沈辉刚刚看的便是临哲和腾铭新出演的电影再度得到同期票房榜首的娱乐新闻,他恼火,他愤怒,但这种愤怒不仅仅是对临哲的,更是对自己眼前这个人的。
因为他的那些不堪启齿的过去,就令自己在一开始就死在了温室之中?是!
魏凯对自己是好!
房子,车子,应有尽有,可有一样东西魏凯给不了他,那是声誉,他沈辉的名字才应该是刚刚出现在大屏幕上的!
他曾几何时也是梦想着自己可以站在那绚烂的舞台上,接受无数人对自己狂热的呐喊。
他不是没想过跳槽去鸣城,可关键是……鸣城要他吗?鸣城不要,他又不愿意屈居小公司里,魏凯又因为那些原因无法令他接戏……就这么耗着,一耗,就是三年。
沈辉的年纪,虽然还耗得起那三年,但毕竟,三年不是什么小数字了。
三年能改变很多。
譬如,当初的那个人气爆红的团体“初阳ti”
已经不在了,譬如,当年撑起鸣城一方天地的寒易退隐了,譬如,当初尚且稚嫩的新人,临哲,腾铭,路更几人,已经成为了叱咤娱乐圈的天王般的团体了。
他们的演唱会已经开遍了亚洲,他们的新专辑销量稳稳占据前三并居高不下,他们最新的电影将与好莱坞的著名影星合作,并在美国进行拍摄。
差得太多了,多到连嫉妒和恨,都提不起来了。
而这一切,是谁造成的。
沈辉并不知道前世还有一个自己,那个自己是娱乐圈的天王,那个自己拥有曾经的临哲掏心掏肺的付出,拥有临哲全心全意的爱。
如果说临哲重活一世最大的改变是什么,那应该就是,沈辉没办法再继续欺骗他了吧。
所以这一世的沈辉只能万分不愿地趴在魏凯的腿间,为他解决一次又一次的生理问题。
老男人!
沈辉不用抬头都知道魏凯正一脸痴迷地盯着自己看,恼怒和羞耻让他的嘴更加用力,也让上面那个人发出一声亢长的吸气声。
沈辉脑子忽然浮现出着自己是在上一个年轻的男孩,那个男孩长得斯文俊秀,在自己的身下却是狂热激昂,他闭上眼睛享受着,他能感觉到这个男孩是如此爱他,可忽然,一个大力的进入让他猛然猝醒。
沈辉正和他浑身□地躺在床上,而自己却在那人的身下。
脑子的那个男孩忽然就消失成了泡影。
沈辉一阵恍惚,看了看身上之人狂热的□,颇为讽刺地对自己笑了笑,就这样吧,他没看到那个看起来□焚身的男人,眼中的痛苦和绝望。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