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从刚才开始我就觉得,这个小妮子的长相是很值钱的类型,要抓吗?”
“屁话,当然要抓,等卖了她就来给老板你酒钱哈哈哈哈。”
真的是……
芙塔很想选择安静的离开,可大海上不长眼的家伙多如牛毛,且往往没什么实力。
看在最开始老板对她还算友善的态度,芙塔没有选择大范围破坏的方式,只是用精神之锤精准的破坏了二人的大脑,与他们擦肩而过离开了酒馆。
原先看见有人欺凌弱小,对老弱病残都比较温和的白胡子五番队成员,本来想上前去帮忙,没想到最后那两个胡咧咧的人居然什么都没做,只是看着小女孩离开。
他们按在刀上的手也收了回来。
“这年头的渣渣可真多,队长我去送送那个小女孩,这里可不是什么小孩子该来的地方。”
“哈,力绮你这家伙又跑路,难不成是害怕待会打起来被波及了吗?”
“滚,谁会怕打架啊!”
力绮瞪着说自己坏话的伙伴,他不就上次打架的时候,砍死了对手突然窜稀,去上了个厕所后战斗就结束了吗?
这人有三急怎么能怪他!
他就不信有人会选择拉着裤子和敌人战斗。
本身就只是伙伴间的打闹的玩笑话。
没人真的觉得力绮想逃避战斗。
比斯塔点头:“我们先去前面看看,你把那孩子送回她父母手上。”
能做海贼的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白胡子海贼团不过是比其他毫无下限的垃圾下,多了些底线。
但和敌人厮杀,火烧敌船,他们从没手软过,甚至老爹年轻时跟随着洛克斯也没少做劫掠的事情。
只不过……或许是因为老爹给了无家可归的他们一个家,面对孩子时白胡子的成员们总是比成年人更多几分耐心和怜悯。
短短几秒的交谈,力绮去追离开的芙塔。
比斯塔带着其他人进入酒馆,在他们进入的即将进入的瞬间。
原本还矗立在门口,看起来还想被白胡子海贼团成员教训的垃圾,‘轰’的一下向前倒去。
他们的脑袋磕在地面不断往外冒着血液,那些血从鼻腔,从口唇中溢出。
五番队中的一员将他们的尸体翻了过来,简单的察看后道:“都死了,身体上没有别的外伤。”
从他们的死状来看,似乎是直接被攻击了头部而亡。
但就刚刚短短的一段时间内,他们并没有看见有任何人和二人接触过。
更没有人主动攻击过他们。
所以……
不,不对那个女孩。
刚刚从门口离开的那个孩子。
见多识广的比斯塔几乎立刻想到了芙塔,他们异口同声担忧道:“——力绮!”
第123章
芙塔出了酒馆,又在镇子上绕了一圈。
她的速度极快,只有到了人流密集的地方会停下来看一看有没有要找的人,没有就继续去找。
她对于自己的速度和找人效率很满意,就是苦了追在后面的力崎。
他本来想和芙塔面对面的对她说,带她去找她父母。
但看看自己胡子耷拉,衣衫不整,块头又大的样子,他觉得自己这样去和人搭话,是个正常的小孩都不会理自己,可能把人吓哭。
他完全对付不了哭泣的小孩,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和芙塔面对面的交谈。
而是跟在她后清理一下不长眼的坏人,送她安全回家。
可没想到芙塔东绕西绕在镇子里到处乱窜就是没见到她的父母,追着小孩的背影,力崎止不住的感慨:现在的孩子走路可真快。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