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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原来是遇见了你。”
“你鼻梁眼窝,唇形耳郭,还有皱眉时候眉心一道褶皱,我鬼迷了心窍,你是我心里的鬼。”
“晚风路过陶坛吹散酒香,我记得你所有模样。”
“你的名字是我写过最美的文字。”
……
安忆努力告诉自己,这个名叫“忆安”
的女画家绝对不是她,应该是那个欧何想起了过去的那段感情,然后便刻画这样一个形象,要不然这也太让她羞耻了,这到底是在写现实主义大作,还是在写情书?
这怎么“忆安”
这个角色一出现,就画风大变?
从现实主义一下子变成了浪漫主义、幻想主义,还有种特别荒诞的感觉,前面的经典大作的气质,全部都被破坏了!
安忆觉得这分明就是败笔,使之无法成为经典,因为作者的自嗨而胡来的败笔!
然而在全书都是冷色调的情况下,这个出场并不多的女画家,却成了书中唯一的亮色,仿佛整部书的灵魂,都凝聚在了她的身上,也难怪她令所有读者都感到难忘了……
她毁了这部书,而这部书却成就了这个出场并不多的角色。
既然出场不多,也正说明,这个女角色并没有和乞丐主角发生太多的交集,她只是给他画了一幅画,画的却并非乞丐的肖像,而是一条思念与时光的长河,这是一幅抽象画。
在书中,他用了整整一页来描述这幅画,首先背景是浩瀚的星空,然后是一条横贯星空的时光长河,即为银河,思念则如酒,倾倒在时光之中,在银河中,竟有人在玩“流觞曲水”
,无数放入思念的星辰酒杯,在缓缓流淌,而一个乞丐,却在以星辰为觥、思念为酒,取之,一饮而尽……
安忆被这种天马行空、肆无忌惮的脑洞给震惊了,她将描述这幅画的内容重复读了五遍,然后竟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想以此来画这样一幅抽象画的冲动!
而当她完完整整地读完这部书时,却又不得不承认,她所认为的败笔,分明成了文中画龙点睛之笔,这个名为“忆安”
的女孩,已经成为了一个经典人物的形象,她象征着这世上最美好的初恋。
真是一部值得品味的好书……安忆对欧何的才华算是真服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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