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思索一番,芙宁娜突然发觉很多事情不能两全其美,目前唯一的办法是控制住玛塞勒,但罪名却不能与少女失踪案相关。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这么麻烦的事情,让那维莱特去想吧。
]芙宁娜妥协了,她向门外的侍者要了笔和纸,然后写了一封信,信上的内容大抵就是说把玛塞勒监视起来,或者罗织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把他控制起来。
然后把信件交给了卡雷斯,而信上除了要求逮捕玛塞勒以外,还要求那维莱特协助白淞镇的防汛或者人员迁徙的工程。
“嗯,我看看,要交代给你们的也就这两件了!”
芙宁娜又叮嘱了半天,然后话风一转:“一会把钱帮我结了,我还有事。”
芙宁娜嘴巴一抹,风风火火的走了出去,根本没有给二人插话的机会。
整个房间气氛有些诡异,卡雷斯和迈乐斯还在消化水神大人的话,只有娜维娅因为没吃到甜品在那里抹眼泪。
解决完眼前的事宜后,芙宁娜开心的向着港口的船只处走去,马上就要坐上船,前往须弥了,无意中她看了看数字化的血条。
上面有一个小小的buff又或者是debuff!
描述很简单〔一种微妙而朦胧的感觉〕持续时间为6712个小时,而且没有任何效果……
[这是什么玩意?]她心里暗暗想着,但是没有任何信息提示。
[算了,懒得想了,我要出发去须弥了,从沙漠一路砍到璃月去,嘿嘿嘿!
]
在路上,芙宁娜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她不能再跟人说自己是芙宁娜了。
在枫丹她是人尽皆知的大明星,如果在外面有人知道她的身份,对于她以后夺取神之心的计划是很不利的。
[那么,第一件事,改变外貌!
嗯……这事我还来不了。
最多是换换发型。
]芙宁娜拿出一面小小的镜子,她自己一直觉得自己不够漂亮,究其根本,就是因为她的年龄,停留在了十七八岁的样子。
并且还是那种发育比较晚的十七八岁?但对于枫丹的人来说,芙宁娜大人的年纪已经超级大了,可能他们的父辈的父辈的父辈的时候,芙宁娜就已经是神明了,但如果不是枫丹的本地人,一定会觉得她是个性格恶劣的小丫头了。
这外貌也没法随便更改,所以最后,芙宁娜掏出刀子,把自己乱蓬蓬的头发又修理了一下,戴着防沙镜应该就不会被认出来了。
然后是名字,但凡是在枫丹待过几天的人都会知道芙宁娜这个名字是水神的专属的。
所以,还是要换个名字,最好逢人就说自己是其他六国的人,须弥人和纳塔人的肤色要更暗淡着,自己这白的发光的皮肤,还有洁白的发色根本装不出来吧?
[干脆我以后就是璃月人好了,然后换个璃月特色的名字。
至于换个什么名字比较好呢?未来的自己,总有一天会进入深渊……为他……重铸古龙之大权,以此拯救枫丹,拯救自己所爱的国度吧?]
[无垠虞渊,原罪清澄。
那么,我就叫做……渊澄吧……要是有人问姓氏?嗯,万民堂的东西据说超级好吃,所以,不如跟香菱攀个亲戚?卯渊澄?]
喜欢【塑形】请大家收藏:()【塑形】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