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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来晚了。”
她看了看表,笑道:“我还来早了一刻钟。”
我也笑了笑。
我身上向来无表,因为无用。
而且由于时间多的快发霉了,所以约会一向早到,尤其是赴宴会之约。
我细细地打量着她。
一头过肩的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发上扎着一条手绢?丝巾?我不知道。
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紧身无袖短衣,鼓囊囊的胸前(托尔斯泰语)绘着一株极引人注目的花草。
衣摆之下是一件像是白牛仔布做的热裤,此裤极短,险险裹住我们通常用来坐的部位。
脚上蹬着一双我所以为的拖鞋,只是拖鞋前面还做了一个小布洞,似乎是专门为她尊贵的大脚趾服务。
我盯着她清凉无汗面上微微拂起的刘海儿,还有那身上无所不在的充满惑意的曲线,捏住鼻子责问道:
“请我吃饭,用得着下这么大本钱吗?想让我献血啊?”
她愣了愣,笑道:“主要是为了配合师兄你的短小打扮嘛。”
我愕然,看了看自己的装束,昨天刚剪短的刺发之下,是一件洗成遗物一般的格子短袖,穿的“休闲”
式短裤,也因为身躯的日渐发胖而显得紧绷绷的,脚上蹬着一双上高中时候的凉鞋剪成的拖鞋,我一向很看中此鞋的舒适程度,但给人的感观却是大不佳。
我俩的配合,似乎并不默契。
我提议去得胜街吃铞仔,她闻言雀跃,说闻名已久,只是未去过。
我看了她半天,始相信,这是一个与社会脱离已久的人。
或者说,是和下层人民没有搞好干群关系的人。
我叹了口气,带着她从培心路,肖家巷一路穿了过去。
路上顺便买了一份体坛周报,一串香蕉,两斤三两的生姜,那是家里明天要的。
我心安理得的指挥她给小贩付账。
到了得胜街,随意寻了处小饭馆,我做主,点了二十块钱的豆花肥肠,四块五一瓶的枝江大曲。
我深深了解细水长流的道理。
或许我们在电话里,真的可以做到百无禁忌。
但如此真切的面对面,却总让人容易产生不真实的感觉。
于是,我开始喝酒,她开始看着我喝酒。
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往我杯子里倒酒。
再过了会儿,她就开始从我的杯子里往外倒酒。
她撑着额,看着小酒馆外不时走过的醉汉,忽地向我问道:
“听你说话,看你行事,总以为你是个不大懂得在乎的人。
只是,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嘛?”
我打了个酒嗝,端起一杯淡到没有茶味的茶,漱了漱口,应道:
“男女之间的东西,我倒是一向不大在乎的。
……嗯,只是前些天,躺在床上睡不着,瞎想心事时,才发现老爸他闭着眼睛,也会伸手到我这边来摸一摸,看看我是不是盖着。
等再过了会儿,又发现老妈开始做老爸一样的事情……”
我用手尖轻轻点点她冰凉的鼻尖,笑道:“我可能会在乎这些。”
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我说的分外认真。
她听的也很认真,然后说了句我一直记得的话:
“你得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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