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34章(第2页)

他担忧的是自己这宛如风中残烛的一线姻缘。

风少雨辗转人间五千年不知经历过多少悲欢离别,他完全无法断定秋小寒到底会变成什么性子,唯有沉着脸道:“大哥,如果有一天我被自己心上人宰了,你一定要弑父篡位给我报仇。”

付红叶本是谋划着该如何避免后辈误入歧途,不想这泼猴弟弟竟突然灰心丧气地道出此言。

满腹权谋帝皇学被迫中止,此时只余一个念头——篡位囚禁已经满足不了你们了吗?这又是在玩哪一出?

广寒剑君与道缺圣君一战震惊了人间修士,他们用事实证明仙魔完全可以凭借武力摧毁整个九州。

若不是如今回不去仙魔二境,双方根本没有谈判的余地。

何苦尚未飞升时就不曾继承掌门之位,如今数百年过去自然算不上人间掌舵人。

此时世人最关心的还是现任盟主秋小寒的动态。

那么这背负着千年秘密的少年盟主到底在做什么呢?

答案是极北之地,白辰面前。

仙人交战的动静极大,即使是偏居一隅的极北之地亦免不了海啸侵袭。

好在妖族大部队目前尚未迁徙,白辰只需保住已经建好的城池,反正沿海地区仍是鸟不拉屎的荒芜雪地,任由海水洗刷就是了。

正因如此,白辰所面临的压力比起九州天子要小上许多。

李无名这异乡人比他还豁达,也不知使了什么手段,竟将二仙交战的场景投影至冰山之上,正悠哉地抱着小狐狸看直播。

当步天歌推着稳坐轮椅的秋小寒赶到极北之地,看见的便是这般场景。

虽然林开天此前已有过暗示,白辰见他们当真到来仍是有些意外,这便疑惑道:“你当真要与我立下心魔誓?”

人族从古到今的战争史证明,没有任何条约可以带来永久和平。

一旦有一方失去约束力量,签下的和约就只是一张可以随时撕毁的废纸。

正因如此,虽然天道盟和雪国早已签下多条协约,彼此仍然有所保留。

然而这一次秋小寒提出的心魔誓却不是纸上协定。

心魔誓乃仙魔二境的最高誓约,双方以北境大天魔牧北绝为契定下誓约,自结誓当日便在体内种下心魔,直到誓约完成心魔才会离开。

期间若有一方违背誓约,其神魂便会作为养分被心魔吞噬。

这牧北绝本是上古妖族北天麒麟,入魔后七情六欲都离体化作心魔,以世间爱恨为食,本体却始终无欲无情。

正因无心,他才能成为世间心魔之主,也是最公正的第三方。

严格来说,哀雪于牧北绝并无威胁,甚至算得上是补药。

只是作为储备粮的仙魔都来了人间,他也就跟着换了地方。

心魔依识海而生,任何想法都无法对其隐瞒,就算轮回转世也无法摆脱。

一旦应誓便是赌上自己神魂。

而秋小寒这个狠人不止是自己加入誓约,还带着天道盟十席所有掌门进行联名。

与之相对的,雪国这方高层也必须全部参加。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