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7章(第2页)

谁能顶得住这种诱惑,人都有劣根性,岑雾咬了下嘴唇,本来就薄红的嘴唇被咬得更红,呼吸都重了一点,谢归澜这么冷漠的人突然低头,谁都会觉得爽。

别勾引他了哥,他真的没什么意志力。

“都说好了,我当少爷的小狗,”

谢归澜就像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理由,他躺到岑雾的腿上,攥着岑雾的手,强迫他摩挲那个项圈,语气幽怨又带着点恶劣,“少爷不想要我了么?”

第48章公费恋爱

岑雾挣扎了几次都没能挣开,谢归澜一开始攥着他的腕骨,他不愿意摸,谢归澜就按住他的手背,苍白有力的指尖插入他的指缝。

几乎是个十指交扣的姿势,带着他的手摩挲那个冰冷的黑色项圈。

岑雾冷白的耳朵尖都红到滴血,谢归澜对自己下手也特别狠,攥着他的手,摩挲得有些用力,岑雾指骨被迫收拢,压迫到了谢归澜的喉结,带来轻微的颤栗跟窒息。

谢归澜却始终没松手。

“你…你别这样,”

岑雾羞耻到发抖,眼底水雾蒙蒙,结结巴巴地说,“你赶紧起来……”

他甚至有点羞愧,谢归澜脖子上戴的真的是狗项圈,很羞辱人,但他却觉得爽。

谢归澜指骨收拢,用力扣住他的手指,滚烫掌心捂得岑雾后脊都冒出薄汗。

他都顾不上想谢归澜戴项圈,跟谢归澜枕他大腿到底哪个更不对劲。

谢归澜侧过去躺着,岑雾很瘦,但大腿肉是软的,他一转身,高挺的鼻梁几乎抵在岑雾的小腹上,他攥着岑雾的手,闭上了眼睛。

岑雾抬了抬腿,想让他起来,谢归澜却无动于衷,他又使劲推谢归澜的肩膀,谢归澜很低地笑了一声,灼烫的呼吸都扑在他小腹上,他从尾椎窜起股莫名其妙的麻意。

没敢再推。

“都是少爷的小狗,”

谢归澜薄唇勾了下,很恬不知耻地低声说,”

我为什么不能躺?”

他都还没让岑雾也摸他的头。

这算什么过分。

岑雾:“……”

又当狗了哥。

谢归澜想伸手去搂岑雾的腰,但顿了顿,他没什么立场去搂,顶多这样躺着。

岑雾大腿都开始僵硬,他有点恼火,晃了几下腿,想把谢归澜晃起来,却没意识到自己柔软的腿肉就这么蹭在谢归澜高挺的鼻梁上。

“……”

谢归澜按住他的腿,不让他乱动,沉黑的桃花眼垂下来,呼吸也跟着重了一点。

他又躺了几分钟,然后屈起腿挡住。

岑雾之前几次都没发现,但今晚谢归澜很不要脸地躺在他大腿上,他睫毛都被气到胡乱翘起,想把谢归澜给弄起来。

他始终盯着谢归澜,然后一不小心瞥过去,顿时愣了愣。

谢归澜换上了睡裤,布料单薄柔软,就算屈起腿也什么都挡不住。

岑雾只感觉一股血气直冲大脑,整张脸都通红滚烫,恨不得给谢归澜一拳。

这什么破直男?!

他原著三百多万字倒背如流,头一次怀疑自己看的到底是不是点家爽文。

谢归澜必然不是同性恋。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