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县令家的小夫郎》最快更新[630kan.cc]
28
丞荣进来的一瞬间就看到了白今时,他的眼睛都亮了,激动的跑过来站在桌前,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般。
丞荣不知道在这边待了多久,变了很多,憔悴了不少,他盯着白今时发楞,好半天才缓慢地坐到了他对面,“我是偷偷跑出来的,家里人不知道,你跟我走吧?”
白今时非常无语的看着他,跟第一次见面一样无语。
第一次见面时在床上,他两被人用迷药迷晕了,明明两个人都是受害者,可是丞荣第一句竟然是他愿意娶他。
连前因后果、他是说都不知道,这个男人就嚷着要娶他,这让白今时觉得丞荣非常不靠谱,甚至是个疯子。
后来他被送到了顾家,跟顾青南成亲,他以为他跟丞荣就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没想到这家伙这样离谱,追到了这,还一待就是好几个月。
“我为什么要跟你走?”
白今时压着声音,店里没其他客人,安静的很,他很怕陈夫郎听到,他甚至想赶紧跑出去,但是又怕这人会跟着自己追出去,到时候在店门口拉拉扯扯,被路人围观,知道的人更多,他的名声就彻底别要了。
他只能先稳住丞荣,劝对方离开,“我现在过的很好,跟我的夫君很恩爱。”
他提到恩爱两个字的时候还会不好意思,但这话都说出来了,丞荣肯定会识趣离开了,一般人都会识趣离开。
但是丞荣的脑回路很明显跟平常人不一样,“不,你一定是在骗我,怕连累我,我知道,之前是我不好,如果我再坚持一下,说不定就能娶你进门了,我会对我犯下的错误负责,我会给你幸福。”
他说着还伸手要去拉白今时的手,还未拉住对方的手,一盆冷水就泼到了他的脑袋上。
是陈夫郎过来泼了丞荣一脸的水,陈夫郎怒目瞪着他,“你这个流氓,还想非礼白夫郎不成?你不知道白夫郎是官夫人吗?”
他喊了一声他的高个子夫君,他夫君虽然长了一副老实人的样子,可是力气却很大,轻松的就把丞荣给拎起来,扔到了外头。
还抽出了一旁的棒子想要走人,丞荣是个读书人,嘴里喊着粗鲁,快步离开了。
白今时魂不守舍的站起来,也想赶紧出去,叫顾二五赶车带自己回去,陈夫郎见他这状态不对,赶忙叫住他,“那人可能还在附近,要不然您先把面吃了再走,我叫我男人去县衙叫顾大人过来把他关起来。”
白今时听到顾青南,吓得直冒冷汗,他就不该出门,不出门就不会遇到那个人……
“不用叫他,他今天很忙……”
白今时说。
陈夫郎心疼他,遇到这种事还要怕耽误夫君的公事。
他被陈夫郎安抚着坐下,一碗热气腾腾羊汤面端上来,奶白的汤,上面撒着绿色的葱花,看着十分有食欲,可是他现在哪有什么心思品尝美食,一碗面都吃光了,也没有尝出来什么味道。
……
顾青南在外忙了一天,回家之后发现白今时又抑郁了,小可怜似的缩在被子里,弱小可怜又无助。
顾青南带人去荒地那边,给他们规划房子建造在哪里、田地在哪边开垦,给他们分粮食分农具这些东西,最后还分了一批衣裳。
顾青南见他们穿的破破烂烂的太惨了,等种出来粮食还要好久,总是这么衣不蔽体也不是个事。
他还特意交代这些人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