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1章 第 41 章(第1页)

《县令家的小夫郎》最快更新[630kan.cc]

白羽和沈苛坐在老人堆满杂物的车斗里,缓缓去向一个未知的方向。

阳光很温热,将他们湿漉漉的衣服一点点晒干。

他们来到一个类似木材厂的地方。

周围全是树林,似乎没有什么住房。

拾荒老人领着他们经过一片堆满木屑的空地,在一堆废木料的背后有一间小小的蓝色铁皮屋。

老人在沈苛的帮助下卸下三轮车上的废品整整齐齐码在铁皮屋的墙角下,然后一边道谢,一边推开门。

“瓶瓶!瓶瓶!”

老人笑呵呵的呼唤了几声,只见屋内唯一的小木桌下钻出来一小小的人儿。

不到两岁的样子,黑里透红的小脸蛋有点儿瘦,两颗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着可爱极了。

“爷!”

小孩子看见门口站着两个陌生的男女,立刻紧张的藏在老人身后,一张小脸紧紧贴在老人缀了几颗补丁的灰色裤腿上。

“瓶瓶不怕,叔叔阿姨是来陪我们瓶瓶玩的。”

老人,不对!

应该说是孙大爷一脸宠溺的将小孩从腿后拉过来,笑着说“这是我孙儿,叫孙小瓶!

娃平时见的人少,有些怕生。

你们别见怪啊!”

沈苛俯身拉拉孙小瓶脏脏黑黑的小手,“小朋友你好啊!”

孙小瓶飞快的抽回手。

“家里穷,没什么好吃的招待你们,这两块菜饼是我早晨摊好的,你们不嫌弃就将就吃口吧!”

孙大爷说着将小木桌上一只盖着花布的塑料盆拉过来,里面躺着两块看起来脏兮兮的青菜饼。

沈苛觉得有些倒胃口,一向生活精致的他从来没到过这种又脏又破的地方,更别提吃这盆里脏脏的菜饼了,但是不吃又担心会伤害到老大爷的自尊心。

正左右纠结的时候,看到白羽没有丝毫犹豫的揩了揩双手,捏着一块饼吃的狼吞虎咽。

“嗯,味道不错,谢谢大爷!”

孙大爷不好意思的憨笑着,又忙着去倒水,拾掇拾掇乱的几乎没有下脚地的铁皮屋。

沈苛只象征性的咬了两口。

味道并没有白羽说的那么好,缺油少盐,还有股淡淡的焦糊味。

他温柔的把饼递给一直望着他的孙小瓶。

白羽这才注意到小孩子拼命咽口水的样子,看来他们把爷孙二人唯一的早饭给吃掉了。

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白羽找借口出门上厕所,从梨境里拿了两只灵梨塞进腕上的手提包里。

回到屋里时假装忽然想起,掏出来给了爷孙二人,看着小瓶一副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的样子。

心里莫名泛起一阵酸涩!

一直以为自己的生活水平寒酸,但此刻看到孙

小瓶和他爷爷的生活环境,觉得自己过得太幸福了。

“瓶瓶妈妈是个疯子,可能是被哪个流浪汗给糟蹋了吧!

在村子外边的野地里生下了小瓶,因为没有得护理,生下孩子大出血死了。

这孩子当时差点被他妈的尸体活活压死。

是我救了他!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