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4章(第2页)

虽然实际时间没有迟到,但叶清宁还是抱着歉意跟大家打了声招呼,放下手提包坐在会议桌正前方。

“关于剧本方面的具体情况,姚老师还有吴导都跟你说了吧?”

她直入主题,看着傅誉丞问。

傅誉丞:“嗯,了解,没什么问题。”

叶清宁点了点头,从苏宓手里接过项目策划书翻开其中一页,说:“还有件事要提前商量一下,《长安意》故事中后期男主角郭怀川有领兵统帅的战争剧情,吴导和我的意思都是,希望可以实景拍摄。”

她话音一顿,看傅誉丞表情没什么变化,随即接着说道:“当然,棚拍后期做特效也是能够做出高还原效果的,但高还原和纯实景还是有一定差距。

影视艺术嘛,还是要追求精益求精。”

经纪人看起来有些犹豫。

古代战争戏,要实景拍摄就得去北方边疆城市,那些地方紫外线强气候干燥,对皮肤伤害太大,没有一年半载都恢复不回来。

除了皮肤伤害大,实景拍摄战争打戏还容易受伤。

擦伤刮伤只要不在脸上都还好说,就怕伤筋动骨,一耽误就是一两个月。

他不动声色推了下傅誉丞的小臂。

傅誉丞朗声说:“我没问题。”

经纪人愁的揪了把头发。

“叶总,吴导。”

他深吸一口气,组织了一下语言沉声说道:“我们傅老师对待表演一直是非常认真勤恳,是不怕吃苦的。

但这个实景拍摄的问题,我得先问问清楚,咱们拍摄周期大概是多长?剧组的饮食起居各项条件有没有保障?还有这些内容是否会写进合同里?”

叶清宁含笑说:“《长安意》开机时间是九月底,开机之后会先拍战争部分,因为再晚一些北方就入冬了,气候条件会非常不利。

拍摄周期不会特别长,正常情况下两个星期左右就能拍完战争部分,其他剧情取景都是在咱们江南影视城。”

“还有你问的生活条件,我们甄选的拍摄地附近二十公里内就是县城,有最高四星级的酒店,剧组会保证主演吃住条件,毕竟演员状态好拍摄也更顺利。

这些内容,都可以加进合同。”

经纪人稍微松了口气,点点头表示了解。

傅誉丞拍了拍经纪人的肩膀,有些不赞同地说:“我是去拍戏的,不是去度假的,不要总是纠结于这种细枝末节。”

说着扭头看向叶清宁:“宁姐,住宿问题跟剧组大家一样就行,不用特意给我换好的酒店。

拍打戏也挺累的,收工回去就是睡觉,只要干净卫生,睡哪不是睡?”

在叶清宁的印象里,傅誉丞一直没什么架子,也不是娇气爱耍大牌的人,所以听他说的这番话,她毫不惊讶。

吴导和姚恩则是都有些讶异,两口子在这行这么多年,合作过过的艺人不在少数。

老一辈演员大多是勤恳敬业的,年轻人能有这种觉悟的却是不多见。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