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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的肚皮被剖开,由于血液被抽干的缘故,体内的内脏器官已经干瘪得像一个皮球那样,整个体积貌似在按着比例缩小着。
她捂着鼻子说:嗯……还真噁心,怎么会这样?
我翻起尸体的下颚,指着脖子的位置说:这里还有一处伤口,死者体内的血液就是这样被抽干的。
“那些血液呢?去哪里了?”
“死者的血液被排出来的时候,凶手估计用一个碗或者其他的器具装了起来,随后带离凶案现场,在离开之际,容器内的血液从中漏了出来,才造成现场的凌乱血滴。”
她不敢相信地说:天哪!
怎么会有那么变态的人?
“将一副尸体活活地挂在天花板上,高高地悬挂着,这已经是一种匪夷所思的行为。”
我表现得若无其事。
“说不定那些血液还被珍藏在某个私人冰箱里,以冷冻冷藏的方式储存着。”
“尸体被剖开了,你想要证明什么呢?”
她问我。
我摇了摇头说:血液被抽干,有些检验结果的必然条件是不存在的。
“例如?”
“死者之所以没有挣扎,很有可能是因为她服食了适量的安眠药,陷入昏迷状态以至于整个人在昏睡中被抽干血液,然后死去;当然这只是一种客观上的猜测,要证实这个可能,就必须要化验死者体内的血液,但现在看来,血液检验是起不了作用的。”
“那就是说无法证明?”
她很欠揍,处处在质疑我的推论。
我将尸体稍微摆正了位置,用眼神示意她重新缝合尸体。
她虽然很合作地开始缝合尸体,但嘴巴上还对我穷追不舍。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死者的肝部有纤维化的迹象,看来她有常年喝酒的习惯,这个就是她摄入安眠药的主要途径。
“”
你怀疑安眠药渗和在酒精里?“
她终于摸对了我的思路,但已经太晚。
我维持着表面的礼貌:是的。
鉴证科的主管溜了进来,大献殷勤地往SAHAR的肩膀蹭了蹭。
她很反感这样的动作,毕竟对方是男士。
他恍如若梦地说:在死者家中找到的酒杯与酒精已经有了结果。
死者的确喝过杯中的红酒,而红酒中也含有微量的安眠药成份,这并非偶然,安眠药被捏成粉状混进红酒里,并加以稀释。
她一下子又找到反驳的理据:说不定她只是想吃安眠药自杀,凑巧遇到想杀害她的凶手而已,不代表溶入红酒中的安眠药是凶手的所为,两件事未必有关联。
他很不识时务地说:很抱歉,事实上,融入的安眠药份量并不足以自杀,顶多让一个人陷入昏迷状态一段时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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