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7章(第2页)

今年吃去年的,明年吃今年的,年年都吃没滋没味的陈米,其他的更不必说。

所以祝家三兄妹的生活水准那时陡然下降,但他们心里也对正常的米粮什么的质量没个印象。

祝小嘉拿出来的东西很好,好到只要有点经验的人如王医生、小高都能看出来的地步,但祝家人对此却毫无概念。

也亏得祝家搬来夏城的员工宿舍以后都是在屋里做的饭,要是让楼里其他人知道祝家做饭的米粮是这个质量,恐怕再心大的人都免不得要变成王丽娟那样心里酸溜溜的了。

&ldo;小嘉,&rdo;祝原叫了祝小嘉一声,祝小嘉正跟大哥祝离说悄悄话贴在他耳边,听到这声便抬起头&ldo;啊?&rdo;了一声。

祝原看着祝小嘉,本来想说的话在唇边犹豫了好几下都没能说出口。

他叹了口气,又抬起手揉了揉祝小嘉的头发:&ldo;你的那些东西……以后不要随便拿出来了吧……万一,万一拿完了怎么办?还是留着好。

&rdo;

祝小嘉眨了眨眼:&ldo;哦,那我只在我们自己吃用的时候拿出来。

&rdo;

祝原虽然很聪明,但是他对着自己家人的时候都比较放松,所以祝小嘉也能看出他脸上隐隐的担心。

这个秘密她上辈子一个人保守了一辈子,到死也没有第二个人知道。

倒是这一世,她有了真正的亲人,这些人对她是真的很好,她也相信他们会帮她一起保守这个秘密。

……

赵海和林芳芳打完了电话又逛了一会儿就回去了。

他们回家的路上要经过王医生的小诊所,林芳芳特意带了几个鸡蛋过来。

其实之前林芳芳已经用攒了好久的肉票买了三两肉送给王医生了,算是谢过他救了赵海的谢礼,这个可以说是重礼了,王医生拿到的时候也有些惊讶。

林芳芳因为有她父亲的烈士家属补贴,日子一直在村子里过得还不错,不过也没到随手就能送肉的地步。

这还是赵海坚持的,因为那时赵和伟还没回夏城,赵海心说这肉留着说不定还要给赵和伟吃掉一半,不如送人算了。

这次他们又带鸡蛋过来,这鸡蛋也是赵和伟去了夏城以后,家里多出来的。

赵和伟平时不待见林芳芳母子,但是在吃饭的时候他还是回来的很勤快,吃完了人又跑不见了。

自从他走回夏城去探亲,赵海发现家里比以前省出不少粮食,他怂恿着他妈把这些粮食藏起来的藏起来,送人的送人,不然等赵和伟回来,这些粮食估计又要被他吃了。

其实如果不是祝小嘉他们一家都搬去夏城了,赵海真想把这些都送给祝家。

之前他也动过念头送给祝小嘉的奶奶大伯,但跑过去打听了一下,祝小嘉她奶奶他们对她们兄妹几个好像不太好,这才作罢。

林芳芳和赵海到了王医生的诊所门口,也没看见平常坐在里面的王医生。

他们有些诧异,林芳芳又喊了几声,才听到房子后面传来王医生的声音。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