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84章 熵增开始交代后事(第3页)

江辰再摇头。

乌拉诺斯喃喃道:“那……那不完犊子了么。”

始祖圣王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不过还是忍住了。

跟大道之石、仙石一样,如果数量无限,自然是越多越好,不怕浪费,可同样数量的鸿蒙之心,却是时间拉的越长,总体效果越好。

他手中只有上千枚鸿蒙之心,可这万年内却只使用了一百枚。

每次使用一枚后,都会花费百年时间仔细感悟那虚无缥缈的契机,这才使用下一枚。

手中上千鸿蒙之心,始祖圣王是打算在十万年内使用完的,可江辰却在一万年内用完了十几万枚,真是败家!

若是十几万鸿蒙之心给他,他开天辟地的把握至少在提高两成。

以上都是始祖圣王心中猜想。

可事实上,不仅是江辰,现在还未进阶的小号将臣、龙吉、小狐狸、凤绮珊、河洛每个都已经使用了百万鸿蒙之心,除了河洛有一点感悟外,谁都没有反应。

不过到了始祖圣王这种境界,自然不会说出“为了大局,请将鸿蒙之心分出来,提高利用率”

那种道德绑架的话。

虽然的确可以提高利用率。

可江辰分得十几万鸿蒙之心,全凭本事。

别说江辰浪费,哪怕江辰扔了,也跟他们没关系。

这次万族强者讨论足足持续了一个月,主要是记录各个种族的“遗言”

始祖圣王很快成了香饽饽。

不过他可没有江辰那么“好说话”

,那个种族想要名额,那便现在拿出大道之石等宝物来助他进阶。

即便始祖圣王距离进阶还八字没一撇,也有无数种族拿出至宝,购买名额。

作为最高只有六元强者的种族,他们已经没有其它的路。

最后始祖圣王找到江辰:“能够获得如此多的鸿蒙之心,人皇陛下功不可没,若是我侥幸开天辟地,可以无偿庇护人族上千领主。”

江辰有些动容。

始祖圣王这番话可真是诚意满满。

人神两族从一开始的敌对,到后来的合作,再到此刻的惺惺相惜,仅仅花费了十万年时间,不禁让人感叹世事无常。

江辰出现在之前,因为人族的形态符合神族的审美,所以神族一直把人族当做宠物来豢养,就像人族的肉质符合血族的口味一样。

现在,神族领主见到普通人族领主都要以礼相待,血族也自上而下地,早就把人族从食谱中剔除,再馋也得忍着。

说到底,还是实力。

当然江辰现在强,也不会把所有跟人族有仇的种族都灭了,以他现在的实力,不介意把格局放大一些。

“始祖圣王放心,有本皇在,同样不会让神族灭亡。”

喜欢全民领主:开局一颗造化神石请大家收藏:()全民领主:开局一颗造化神石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